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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四五”规划印发!关于风电说了这些...

2021-02-19 09:07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内蒙古风电风电十四五风电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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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创新发展,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

第一节 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强化国有资本比较优势和协同效应,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第二节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竞争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推进公益类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稳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平等保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

第三节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严格落实各项惠企政策,降低民营企业各项成本。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实施。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办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

第八篇 融入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激发投资和消费需求,打造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在全方位融入国内国际市场中增创发展新优势。

第二十四章 激发投资和消费需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有效投资快速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促进生产和消费“双升级”。

第一节 推进消费提质扩容

推动商品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方向优化升级,以质量品牌为核心,提升汽车、住房、通信器材、家居等传统大宗商品消费。深入开展标准和品牌提升行动,加大本土知名品牌和特色产品供给,推动更多优质、绿色“蒙字号”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提升“内蒙古味道”影响力。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建设呼和浩特等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超高清视频终端、医疗电子、智能汽车等智能化产品。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动服务业领域标准制定和试点示范。扩大文化旅游消费,鼓励文创产品开发与经营,打造一批商旅文体融合特色城市,推进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城市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培育一批餐饮集聚型、文体消费型、便利服务型和百姓生活型夜间消费集聚区。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互动消费等新型消费发展,培育壮大云旅游、云娱乐等新型消费形态,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网络消费新方式。

第二节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扩大有效投资,精准聚焦产业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公共服务提标扩面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两新一重”、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现代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投资力度。精准对接国家重大建设规划,加强重大项目库建设,完善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拓展投资空间。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把握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优先保障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大项目土地、能耗、水资源等要素,确保形成有效投资。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健全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吸引外资,全方位扩大投资规模。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完善和用好各类招商平台,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强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推动多维联动招商。

第二十五章 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生态环保、国际产能、基础设施等领域务实合作,大力发展泛口岸经济,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配合国家建设二连浩特至乌兰巴托至乌兰乌德中线铁路升级改造。推动甘其毛都至嘎顺苏海图、策克至西伯库伦、珠恩嘎达布其至毕其格图等铁路口岸建设。配合国家推进甘其毛都至嘎顺苏海图至塔本陶勒盖等跨境公路建设。加快呼和浩特等国际航空港物流园区建设,培育至俄蒙主要城市航线,实现常态化运营。积极开展跨境输电建设,探索中蒙电力多点联网。加强呼和浩特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呼和浩特国际互联网转接点、国际数据专线等建设。推进通向蒙古国、俄罗斯、欧洲国际光缆建设。引导企业设立海外数据中心,为“一带一路”合作提供基础云服务。推动乌兰察布、通辽机场口岸开放,加快呼和浩特等国际航空快件中心建设,提高货物集散能力。优化呼和浩特、满洲里、二连浩特互换局(交换站)功能,支持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建立邮件快件进出境一体化设施,提升跨境寄递能力。

第二节 加强人文交流合作

深入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教育、科学、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等领域人文交流。实施面向俄罗斯、蒙古国及其它沿线国家杰出人才引进计划,推动与蒙古国技术转移应用合作和共建联合实验室。支持我区学校与俄蒙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名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实施对外传播力提升工程,做好重大主题、重要活动对外宣传,构建报网刊、广播电视、图书出版、影视剧等多位一体、互补联动对外传播矩阵,深入宣介展示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和大国领袖形象,讲好中国故事。深入开展对外友好人脉建设,打造“感知中国”内蒙古文化周、中蒙新闻论坛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品牌,促进民心相通、夯实民意基础。继续开展援外医疗队及短期义诊、专家派遣、远程会诊、中医药(蒙医药)交流合作。继续开展“一带一路·光明行”蒙古国行动。推进与俄蒙互访、训练、竞赛、学术交流。深化与俄蒙生态环保合作。

第三节 深化同俄罗斯蒙古国合作机制

提高外贸便利化水平,落实《关于中蒙俄边境口岸发展领域合作的框架协议》,开展中蒙俄三国海关合作和联合监管,加快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推动三国海关扩大商品品类监管结果互认。丰富互贸区进口商品种类和进口国范围,在二连浩特和满洲里开展互贸区落地加工先期试点。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推动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支持鄂尔多斯申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

第二十六章 加快泛口岸经济发展

统筹口岸、通道和各类开放载体,着力贯通陆海空网联运主通道,推进重要枢纽节点城市、货物集疏中心和资源转化园区建设,改变口岸同质化竞争、孤立式运行状况,形成口岸带动、腹地支撑、边腹互动格局。

第一节 推动中欧班列提质增效

延伸和丰富中欧班列运行线路,开辟直达欧洲班列线路。推动境外班列园区建设,提升海外仓储、集结和分拨能力。扩大外向型企业落地规模,引导卫浴等出口加工企业和木材、钾肥、粮食等进口加工企业落地发展,增加出境班列本地货物来源。拓展双向货源组织形式,实现班列重去重回。推进重要节点城市和运行线路实现班列“五定”开行。积极组建平台公司战略联盟,提高班列运输国际话语权。

第二节 统筹开放平台建设

明确重点口岸功能定位,优化口岸资源整合配置,集中建设满洲里、二连浩特、呼和浩特等陆港空港口岸主阵地,提升满洲里、甘其毛都、策克等边境口岸服务支撑能力。做强开发开放平台,推动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提升策克、甘其毛都等口岸开放水平,构筑沿边开放增长点。推动满洲里、二连浩特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支持满洲里、鄂尔多斯、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建设,推动高端加工制造业集聚。加快巴彦淖尔、乌兰察布、通辽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推动赤峰、包头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积极争取设立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第二十七章 服务融入国内大循环

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区域合作协作运行机制,有序承接国内先进产业转移,在全方位融入国内市场中增创发展新优势。

第一节 全方位加强区域合作

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邻近北京的盟市为重点,强化与京津冀地区全面合作,形成北京对内蒙古多点带动新格局。完善京蒙协作机制,吸引北京企业在内蒙古设立区域总部、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推动园区共建合作。加强与天津、河北港口资源使用和内陆港合作,共同打造陆港群。支持乌兰察布建设冬奥会辐射延伸产业基地,大力推进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合作交流,加强与沿黄省区及毗邻地区合作,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探索发展“飞地经济”,用好发达地区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加快设立产业飞地、科创飞地,吸引企业总部和分部、研发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入驻,实现借力发展。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强锡林郭勒-赤峰-朝阳-锦州、四平-辽源-铁岭-通辽、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呼伦贝尔协同创新。

第二节 强化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发展第三方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支持关系居民日常生活的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强化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

第九篇 推动集中集聚集约发展 构建以人为核心的

新型城镇化格局

服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立足地广人稀、生产要素分散实际,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打造美丽宜居城镇空间。

第二十八章 构建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城镇体系

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重点建设呼包鄂乌城市群,提高呼和浩特首位度,推动赤峰、通辽区域中心城市,稳步提升中小城市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第一节 重点建设呼包鄂乌城市群

加快融入呼包鄂榆国家级城市群建设,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城市群经济和人口承载力。强化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约束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无序扩张。严格控制各类新建开发区。加强城市群内部轨道交通、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便利人员往来和要素流动,增强人口集聚和产业协作能力。深化城市间分工定位,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转移及国内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打造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样板,培育成为我国中西部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

第二节 大力建设呼和浩特创新型首府城市

发挥呼和浩特辐射带动作用,围绕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深度融入京津冀两小时经济圈,引领呼包鄂乌一小时经济圈。推进建设乳业、光伏材料、草种业、动物繁育、生物制药、疫用疫苗等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工程(技术)中心,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突出发展金融、商务、物流、会展、信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业态,培育壮大动漫、影视、创意等文化产业,打造区域性生活消费中心和休闲度假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推进交通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打造区域性交通物流中心。做强做大乳制品产业,提升“中国乳都”核心地位,培育发展品牌肉粮等食品加工业,建设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第三节 加快建设赤峰通辽区域中心城市

赤峰市依托资源、区位优势,积极融入京津冀经济圈和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特色文化旅游、新能源和生物制药等产业,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发挥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辽市依托资源、交通优势,深度融入东北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增强科尔沁区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推动霍林河扎鲁特一体化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推进产城融合,带动周边地区转型发展。将赤峰、通辽打造成为东部地区高质量带动增长极。

第四节 稳步提升中小城市承载能力

以盟市所在地城市为重点,推动城市发展规模扩张向集中集约集聚发展转变,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城市发展品质,进一步促进人口集中,实现中小城市强身健体。推进乌兰浩特与科右前旗,集宁区与察右前旗一体化发展。统筹东胜区与康巴什区功能定位,推动东胜区与康巴什区错位发展。以乌海为中心,以乌斯太镇、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和部分建制镇为节点,加快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区域旅游、园区布局、公共服务一体化,合力打造资源型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稳步提升锡林浩特、海拉尔、临河等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第五节 着力补齐县城发展短板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适应农牧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优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县城公共厕所。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重点推进满洲里市、宁城县示范县城建设。合理引导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坚持因地制宜、产业支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培育创建一批高质量特色小镇。

第二十九章 全面改善城市品质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和谐宜居、健康安全、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第一节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创新规划理念,统筹城市布局经济、生活、生态、安全需要,科学规划设置开发强度、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合理设定不同功能区土地开发利用容积率、绿化率等规范性要求,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统筹规划市区、城郊和周边乡村发展,加快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加强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管理,开展呼和浩特市国家级、通辽市自治区级城市体检试点。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推动扎兰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管,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向基层下沉,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物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加快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志愿服务管理、认证、激励和标准。积极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全区2005年前建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强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扩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组团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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