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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鹏谈:电力改革六大风险

2002-06-17 15:33关键词: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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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两年争论、几易其稿的国家电力改革方案水落石出,新的改革方案将在国家电力公司、五大区电力公司和各省电力公司三个层面展开,方案提出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把五大区网变成独立的子公司,而把各个省网公司逐步变为分公司或区网公司的附属子公司,同时重组国有发电企业。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从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挂牌成立就已扬帆上路,算起来已整整5年,但5年的改革历程却波折不断。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各种争论,政府部门、研究机构、投资银行、企业和学者出于各自的角度和对电力改革不同的理解,有的观点针锋相对,分歧很大。即使在今天大的方案已经被确定的前提下,如何具体实施和操作依然悬念重重。  电力改革受到人们广为关注,不仅在于这是破除垄断提高效率的一项复杂改革,还在于电力改革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一直参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首都经贸大学公司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认为我国电力改革过程中将会面临六大风险。  第一是安全运营风险。国电系统在这次改革中将被重组为5大电力集团和7个电网公司,造成原有主体消失。现国家电力公司和今后新成立的国家电网公司是续存关系还是撤销、新建关系并不明确。电力改革过程中,不仅主客体关系不明确,而且新老国电公司的关系也不清晰,这种调整无疑将打乱原有责权利关系的格局。改革有关各方出于对改革方案的认识不同及自身利益考虑会在具体改革操作环节产生歧见,同时由于改革涉及到大面积的人、财、物及事的分割和调整。利益不一致,协调起来就难。电力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要求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稍微有一点偏差,就会出现安全运营的风险。国际上已有这样的经验和教训。  第二个风险,涉及到干部和职工队伍稳定问题。国家电力公司140多万人,改革中不仅是网厂分离,主业和辅业也要分离,主辅分离不仅是北京总部还包括省一级公司的主业和辅业分离,在目前方案中有相当大量的辅业人员将被裁减,这对地方的震动很大,因为大量的人员和辅业都在地方,地方电力公司将会面临大量的人员分流和自身的重新定位。因此,采取什么措施安置这些下岗职工直接影响到干部和职工队伍的稳定问题,而当前国有大企业的稳定又是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  第三是经济上的风险。新组建的公司主体将会发生较大的成本,如新公司筹建成本,新公司组建后加大的运营成本还有改革思路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整成本,而且由于目前电价不合理,网厂分开后,各自亏损的可能性很大,这种亏损如何消化,既不能让消费者来承担也不能将其转嫁给国家,由财政负担。所以对改革后果应有充分估计,盲目乐观会使我们陷入困境。  第四是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国电系统资产庞大,必须由强有力的组织者,贴近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革重组工作,否则人心涣散资产流失就不可避免。由于国电公司这个主体在这次改革中将会被取消,所以由谁来代表国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风险很大。  第五是重组难度的风险。国电公司经过4年运转已经进入良性运行阶段,国电公司提出的是纵向分离式的改革,即首先网厂分离,然后输配分离,主辅分离,最后国家电力公司将变成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国家输电网公司,这样的改革过程有继承性,而现在的改革方案是新成立一个国家电网公司取消老的国家电力公司,这样新老公司之间的各种关系的承接容易出现问题。  第六是改革急于求成的风险。目前的改革方案要求各项改革工作立即展开,并在年内初步完成网厂分离和区域电网公司、各发电集团的挂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急于求成是改革者之大忌,而电力又是这样特殊和复杂的产业,因此这样的一次大调整且不能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改革者必须适度予以重视的。 同时,刘主任也表示:从各国经验看,防范在改革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风险,应该系统规划、分清主次、稳步推进、安全为主。  他说,目前的重组方案是国家电力公司将被取消,这就使得由谁来主导这次力度非常大的改革主体变得不明确。在改革大思路基本明确的前提下,需要强调必须明确主导这次改革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国家电力公司应在其分离出电厂、剥离出辅业之后,自然转变成国家电网公司,它和以前的国电公司之间是一种继承关系,而不是凭感情出发,一定要把这个公司取消掉,新建一个电网公司。改革过程中,需要尊重其权利并且承认其组建改革4年来在我国电力发展史上发挥的重要作用,调动国家电力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新组建的国家电网公司和现在的国家电力公司在权力的续承和继承关系,让他成为推进改革的主体、安全运营的主体、持续发展的主体和责任主体。在改革之初就应明确责任主体,实行改革中的责权利三者的统一。避免改革转轨过程中发生问题找不到责任主体。这样改革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权力主体也明确了就能稳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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