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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3个电站项目获国务院批准

2003-05-15 00:00关键词:发改委国务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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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14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十五”电力发展规划提出的13个电站项目,发电装机规模共计1188万千瓦,投资总规模约为512亿元。

  据悉,这些项目主要分布在电力供应紧张的华东,华中、华北、南方和西北地区,这13个项目分别是:江苏利港电厂三期(2×60万千瓦)、江苏沙洲电厂(2×60万千瓦),浙江瓯江滩坑水电站(3×20万千瓦)、湖南金竹山电厂扩建(2×60万千瓦)、四川江油电厂(2×30万千瓦),四川火溪河梯级电站(30万千瓦)、贵州纳雍二电厂(4×30万千瓦),甘肃张掖电厂(2×30万千瓦)、内蒙古正蓝电厂(2×60万千瓦),内蒙古岱海电厂(2×60万千瓦)、安徽阜阳电厂(2×60万千瓦),河南宝泉抽水蓄能电站(4×30万千瓦)和陕西汉江喜河水电站(3×6万千瓦)。

  这些项目批准后,均可在“十五”期间开工建设,对增加“十五”末及“十一五”初期的电力供应能力有显著作用。

  今年以来国家加快了电力建设步伐,已批准30多个电站项目,其中已有17个项目,1060万千瓦开工建设,占今年开工目标的42%。从目前在建电站项目的进度分析,预计今年投产的发电装机容量将超过1849万千瓦,这些新投产的发电工程对缓解今明两年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还规划并抓紧建设长江过江输电通道、东北至华北、川渝至华中二通道,云贵至广东,三峡至广东和蒙西至京津唐等交直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这些工程大部分可在今明两年投入运行,将大大推进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输电网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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