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综合正文

农村居民电价降低0.234元 城乡用电真要“同网同价”!

2003-07-17 00:00关键词: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农民用电为啥就得出高价,这不合理!”这种不合理很快就会变了。城市和农村居民用电有望每千瓦时为0.47元。昨天召开的黑龙江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听证会给了个一个说法。 


  据了解,目前全省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平均每千瓦时0.403元,农网改造前农村居民电价全省综合水平每千瓦时0.704元。省电力公司提出的方案是拟将“同网同价”后的城乡居民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千瓦时0.47元。同价后城市居民用电每千瓦时提高0.067元,农村居民用电每千瓦时降低0.234元,每年可为农民减轻负担3.44亿元。 


  在听证会召开前,黑龙江省物价局已经对省电力公司提出的《黑龙江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方案》进行了初审,为避免不合理费用进入成本,他们对同价后电价的成本进行了严格核定。 


  听证会上来自黑河的消费者代表郭贵说,原来农村照明电每千瓦时0.64元,现在得到降低,这是一件实在事,真正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省人大代表刘景林说,“同网同价”要注意经营者和消费者、城市和农村、城市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利益兼顾原则。对企业不开支、低保等弱势群体的居民应因地制宜地调整政策。 


  据悉,听证会后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对方案做进一步审核、修改和完善,报省政府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