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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副主席宋密:电价检查显现监管缺位

2003-09-17 10:07关键词:监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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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电价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只不过是在电力全行业垄断的条件下被掩盖了,电力体制改革以后,形成了不同的市场主体,这些问题得以充分暴露;有的是电力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电监会副主席宋密对新近进行的全国电价大检查作出这样评述。 

    她说,这些问题,本可以通过电力监管来解决,但由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刚刚成立,各地分支机构尚未建立,监管缺位。在电力市场发生问题和纠纷时,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能够站在公平的立场上来解决这些问题和处理这些纠纷。 

    宋密表示,此次电价检查是在电力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电价改革尚未推开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因此有着维护市场稳定,规范现有秩序,剖析电价矛盾,为下一步电价改革奠定基础的特殊作用。电力体制改革后,各方的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各方的要求都反映到电价中来,而目前的电价体系已有其不适应性。 

    宋密分析了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电价管理体制不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二是电价形成机制不尽科学公平和合理;三是对电价政策的贯彻落实缺乏强有力的监管。 

    当前,电价问题成为焦点。从电网企业来看,投资收益由于厂网分离而大幅减少,再加上农网改造还贷负担过重等因素,一些省电网经营困难。为解决自身的困难,很容易采取一些不合法的手段,将负担转嫁给发电企业。从发电企业来看,由于与电网企业的市场地位不对等,在市场中处于相对劣势,加上电煤价格上涨,部分地区发电利用小时偏低,必然对电价问题特别重视。从地方政府来看,由于现有电价政策有的不明确,不完善,因而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往往利用优惠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对大用户实行直供等手段降低上网电价,将中央企业收入转移到地方。 

    由此,宋密分析说,这些问题的存在给电力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 

    一是对电力行业发展造成影响。电力行业资产收益向非电力行业转移,影响了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利于电力行业的发展;价格信号失真,难以发挥正确的投资导向作用;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鼓励企业多发电和跨区送电,不利于缓解目前电力供应结构性紧缺的矛盾。 

    二是不利于电力体制及电价改革的深入进行。电力体制及电价改革都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而目前电力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电力市场秩序。 

    三是不利于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的持续提高。电价违法问题导致了中央资产收益向地方转移,优质资产收益向低质资产收益转移,使经济规模不足、市场竞争力差、环保不达标的高耗能小企业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对存在的问题如何进行整改上,宋密表示,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及对应的上网电量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上网电价,也不得以自定基数电量或以计划、合同等形式,变相降低上网电价。对越权违规批准的优惠电价要停止执行,电力公司出台的增供扩销优惠电价政策要随电力供求关系变化而相应调整。未经国家批准,不得自行实施竞价上网和大用户直供试点。 

    同时要对电价和电量、计划和调度、欠费和结算实行三个公开:一是价格主管部门批复各电厂的电价及对应的上网电量要公开;二是经贸委和电力公司制定的各发电企业的年发电计划及电力公司的实际调度结果要公开;三是电力公司每年与各电厂的电费结算情况及用户的电费回收情况要公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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