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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电厂千人贪渎2亿 引爆公营事业最大舞弊案

2004-03-31 00:00关键词: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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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消息:据台媒报道,继台北捷运公司爆发站务员集体舞弊案后,台电九大火力电厂爆发有史以来公营事业最大集体舞弊事件。据“监察院”审计部抽查台电二○○二年一至十月财务收支发现,伪造打卡纪录员工多达四千九百三十五人次,有违失人员超过一千一百六十人,占九大火力电厂员工总数百分之二十八,浮报金额逾二亿元。  


   “监察院”认为台电“纪律严重松散”,主管机关经济部未尽管理监督之责,均予纠正。台电人事处处长钟文正表示,已对六百七十一名情节严重者予以申诫至大过不等的惩处,九大电厂中有七名厂长因督导不周申诫两次。但“监院”对台电的处分非常不满,认为有“轻忽规定纵放员工”之嫌。  


  “立委”斥疏失“不可思议”  


  民进党“立委”汤火圣认为,台电连会计和政风等监核单位人员都被查出违规支领加班费,“实在太不可思议”,台电内控显有严重疏失。他说,将追踪台电及“经济部”后续处理情形,至于“经济部长”林义夫身兼“国营会”主委,是否有监督不周,也将一并追查。调查局中机组日前调查本案,却认为台电员工无故意贪渎而结案。  


  审计部抽查台电二○○二年一至十月间财务收支发现,台电在“机组岁修期间加班费”、“交接班加班费”、“误餐费”和“应收未收交通费”方面有浮报情事。  


  大修期间天天报加班费  


  依“经济部”规定,电厂机组在大修期间的加班费必须“核实支给”。但审计部发现,台电九大火力电厂在二○○二年,除了未大修的林口电厂,其他电厂上上下下,包括厂长、副厂长、人事、会计、政风及总务等管理人员,竟固定报支每日一小时的加班费,有问题的加班费共达七千四百零六万元。  


  此外,台电电厂员工有一笔外界不熟悉的“交接班加班费用”收入。依“经济部”规定,“交接班应在十分钟之内完成,并且按实核算且以补休为原则”,但台电却在未获经济部核可下自订交接班时间,二○○二年一至十月,九个火力电厂报支的交接班加班费高达八千三百三十三万元。审计部并调查发现,伪造上下班打卡纪录员工约五千人次,其中有一百六十一人次支领加班费。  


  四千万误餐费无理  


  电厂员工的误餐费也遭“监察院”认定有问题。监委柯明谋指出,各电厂都有餐厅供应午、晚餐,但电厂维护保养及管理人员却仍报支午、晚餐一百二十元的误餐费用,显有违失。审计部官员表示,除了林口电厂,其余八个电厂共申报高达四千二百五十万元的误餐费,相当浮滥。此外,台电在大修期间未依规定向员工收取交通费,“国库”因此损失六百三十六万元。  


  人事处:是历史的包袱  


  对于“监察院”的纠正,“经济部”国营会表示,将在四月底提出申覆。台电人事处处长钟文正表示,他不否认台电目前的部分做法确有违反法规,“但这些都是历史的包袱,员工都把这些加班费用当成待遇的一部分”。  


  被申诫的基隆协和发电厂厂长徐海雄承认台电对于员工的福利比较宽松,但不至于“浮滥”,且审计部每年都派员到厂稽查,若有缺失,他们立即改正,三十多年来都是依此模式运作,为何今年会被“监院”纠正,他“想不透”。  


  一名不愿具名的厂长认为,“监院”的质疑未尽公允,一般企业值大夜班多以加班计,但电厂并无大夜班值班科目,才权宜以加班费及误餐费报支,“这只是弥补制度设计上的缺失”。  


  台电人士透露,部分员工对于福利受到质疑,已出现反弹声浪,总公司日内将与工会代表磋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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