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综合正文

湖南拖欠电费近30亿全国第一6月底不交将曝光

2004-05-24 00:00关键词:湖南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记者从今日召开的湖南全省电力上工作会议了解到,截止4月底,湖南省电力公司系统统计的数据表明该公司被拖欠的电费数额巨大,加上其他的小水电公司,全省累计拖欠金额高达29.17亿元,高居全国第一。  


据了解,去年12月开始,省政府对机关事业单位欠费进行了重点清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明显。截至4月  


底,全省欠费在30万元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欠费共计2315万元,较清缴行动前仅下降831万元。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茂清在会上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清缴工作力度,落实清缴措施,确保所欠电费在6月底前结清。他表示,省政府办公厅将对重点欠费地区和单位进行专门督查,必要的时候,还将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欠费地区和单位进行曝光。  


业内人士指出,巨额电费拖欠,以及由此引起的供电企业拖欠发电企业购电费,不仅使电力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建设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湖南的形象。  


郑茂清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敦促电力用户依法缴纳电费,支持电力企业依法收取电费,营造良好的电费收缴环境和供用电秩序。要加快供电企业电费结算方式改革,对全省各类用户逐步实行“先购后用”。要加大对特困、破产企业生产、生活用电分离和转供电的改造力度,所需资金由电力企业、用电企业和企业所在市州政府同比例共同分担。要规范企业破产、改制行为。严格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资源枯竭矿山和中央所属关闭破产企业供电系统移交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破产企业破产期间电费应纳入破产费用;破产终结后新组建的企业不应拖欠电费。如发生欠费,原则上由地方政府督促用电企业缴付,企业无力缴付而地方政府又要求供电的,由当地政府予以补助。”改制企业必须承担原企业的电费债务,地方政府不得违反规定对改制企业欠费作坏帐处理,或采取其他形式逃避电费债务。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