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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网销售电价提高2.38分 居民用电不调价

2004-06-21 00:00关键词:电网四川电网居民用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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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居民用电不调价 重庆等七省市上调居民生活照明电价

   本报讯(记者宋永坤薛韬)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和省电力公司获悉,今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缺口预计将超过3000万千瓦,电力迎峰度夏的形势十分严峻。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通知,同意四大电网调整电网销售价及七省市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照明电价。我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38分,但居民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据介绍,调整居民生活照明电价的7个省市是:北京、天津、重庆、浙江、福建、云南、贵州。国家发改委要求有关省市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然后报国家发改委批准。据了解,全国4个区域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2分,其中,四川电网销售价平均提高2.38分,重庆平均提高3.3分。

    据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电价调整方案将严格依照国家发改委的总体方案进行调整,其中部分价格已经出台,并于15日开始执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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