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综合正文

湖北省电价平均上浮2.65分(图)

2004-06-23 00:00关键词:湖北省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昨日,省物价局对外公布:湖北省销售电价(含税)每千瓦时平均上浮2.65分。此次电价上调范围涉及非居民照明电价、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和大工业电价。商业电价则有所下调。

  为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缓解电力供需紧张局面,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了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钱。为疏导华中电网电价矛盾,我省随即对部分销售电价进行了调整。

  居民生活电价、农业生产电价、农业排灌电价和中小化肥生产电价不作调整。原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种植业、养殖业,其种植、养殖环节用电(不包括后续加工、储藏等环节)改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

  民政部门发有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仍按现行规定电价执行。

  大化肥生产用电,按照此次调整后的大工业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低8厘钱。为运用价格杠杆,制止部分高耗能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我省还将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6个高耗能行业试行差别电价。各企业按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区别执行电价,具体企业名单尚未确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湖北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