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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上调刺激电力设备业走强

2004-06-25 00:00关键词:电力设备电力设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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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助带动整个电力设备行业发展  

  据了解,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旨在解决电网投资还本付息、电厂煤炭涨价、新投产发电机组定价等因素对电价的影响。为了规范电价管理,积极引导电力投资,鼓励电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各省(区、市)新投产机组统一的上网电价、燃煤电厂统一的政府定价电量,以及发电企业统一的超发电价。  

  直接提升电网企业盈利能力  

  这次调整电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解决电力企业成本增支问题,调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目前,电网企业面临的最大经营问题是还本付息费用增长较快,电网公司自身积累能力弱导致巨大电网投资资金缺口。  

  这次销售电价的上调是在电网运行新体制的基础上,通过调价理顺输配电价,从而加强电网建设。此次电价上调大约2/3上涨幅度将给电网公司,1/3部分给火力发电企业,这样将大大提升电网企业的盈利能力。  

  对三类发电企业形成利好  

  发电企业面临的主要经营问题是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今年以来,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华东、华中、广东地区发电用煤价格大幅度上涨,对发电企业影响较大,需要在发电企业消化一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发电价格。同时,部分地区新建发电企业投产、定价,也会推动电价总水平上升。  

  对发电企业的影响有三个方面:一是为今后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大范围出台,用以彻底解决\"市场煤、计划电\"的矛盾预留空间;二是为部分地区新投产发电企业核定上网电价,解决原无上网电价机组,新建机组的电价空间矛盾,目前浙江、江苏、河南、安徽和湖北等地原网属电厂获批上网电价即是例证;三是保证新建项目回报率,吸引多元投资进入电力行业,分散银行风险。  

  此次电价上调将对下面三类发电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形成利好:  

  1、煤价上涨幅度较小、电价上涨幅度较大的电力企业(如坑口电厂);  

  2、经营规模较大的电力企业;  

  3、上网电价较低的电力企业。  

  为电力一、二次设备带来商机  

  电力的发展又带动整个电力设备行业的发展。电力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由电源投资和电网投资构成,其中电源投资主要形成对电站设备及电力环保设备的需求,电网投资主要形成对输变电\"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的需求。作为电网建设的最大的投资主体的电网公司,其盈利空间提升后将增强其投资能力,有望带动电力一、二次设备的良好发展。  

  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  

  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的主要原因,是快速增长的电力供给无法满足更快增长的电力需求。电力需求增长中,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消费合理增长因素,更主要的是投资需求增长过快,特别是高耗能产业发展过猛,超过了资源承载能力。今年前4个月,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固定资产投资在去年增长90%以上的基础上,又分别增长99.1%、79%和82.9%;新增用电量占工业新增用电量的比重达35.8%。电石、铁合金的投资和用电增长也十分迅猛。如果这种势头继续,全年用电量的增长将不会低于去年,全年电力供需缺口将更大,拉闸限电的范围将不可避免的进一步扩大。  

  为了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次调价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对上述行业中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以上政策暂执行1年。  

  1、 电解铝行业成本加大  

  在电解铝的生产成本中,氧化铝占40%,电成本占30%-40%,其他费用占20%左右。对于电解铝工业,其竞争实际上就是电价的竞争。  

  本次调价对原来执行国家优惠电价政策的14家重点电解铝企业,由于今年初已恢复征收农网还贷基金或电价,这次电价调整比其他工业企业适当少调。这样,一些竞争实力强大的电解铝企业将获得较为优越的生存环境,而一些规模小,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则有可能淘汰出局。  

  2、水泥行业的经营压力加重  

  水泥生产是一项资源消耗高、耗能高、污染环境的行业,增长过热造成能耗运力紧张。2003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出现了多年未见的煤电油运紧张。水泥企业面临煤电运供给不足和涨价双重压力,据测算,2004年水泥行业生产将需要消化煤、电、运等各种涨价因素100亿元以上。这次电价调整无疑将加大这方面的经营压力。  

  3、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不做调整,农业受影响较小  

  为减轻农民负担,这次调价时,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不做调整,其中农业生产中电价较高的部分种植业和养殖业用电电价还有所降低;而2003年12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电价调整方案,对于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明确不作调整,同时继续保留地方原来出台的对化肥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包括之前2003年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统一调整了铁路货运价格,但对化肥的铁路运价仍执行原优惠政策,并继续免征铁路建设基金。  

  我们认为有国家发展改革委3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的通知》作政策保证,化肥行业不会受到大的冲击,电量、电价等方面都有保证,从而步入稳定健康的发展道路。  

  这次调整电价,是经国务院批准,为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通过本次电价调整,运用价格杠杆,可以达到激励电力投资,提高电力供给能力,抑制不合理的电力需求,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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