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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居民用电每度拟涨1.8分

2004-07-26 00:00关键词:居民用电福建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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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省物价局在该局组织召开电价调整听证会,23名代表对省电力公司提出的居民用电价格上调方案进行听证。多数代表对调价方案表示认同,但也有部分代表认为每千瓦时上调0.018元幅度太大,且调价时机不恰当。省物价局表示将对调价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新闻背景  6月30日,应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上调居民用电价格的要求,省物价局决定在7月下旬召开听证会,并委托省消委会向全省公开募集消费者代表9名。此前,省电力公司向省物价局提出申请,要求省网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18元,即从0.422元提高到0.44元。  

      □各抒己见  多数代表:有必要适度上调电价 

  昨日参加电价调整听证会的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和层次发表意见。 

  多数代表认为,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符合国家政策,听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完全合法。大部分代表对调价方案表示认同,他们认为,从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对电力价格进行适当调整是必要的。专家学者代表、省能源理事会副理事长郭其朝认为,根据我省电力企业的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要求,对电价进行适度调整很有必要,也符合我省经济整体发展大局的要求,此次申请调价方案基本可行。 

  听证代表在肯定我省电力工业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和经营管理上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的同时,还就电力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经营管理、搞好优质服务、增供扩销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政协代表林方磊:上调幅度不宜超1.5分  省政协经科委代表林方磊认为,电价上调幅度不宜超过1.5分,申请上调1.8分幅度偏大。他说,调整电价一方面要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要考虑电价调高后对居民用电量增长带来制约的可能性。  他还认为,目前正处在干旱缺电时节,此时申请电价调整在以后电力充足时应考虑回落。为此,他提出一个阶梯式累进加价的电价调整方案,即按居民用电量分层次加价,而不是搞简单的“一刀切”,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  部门代表张红璇:建议实行分时段计价 

  相关部门代表、省总工会保障部助理调研员张红璇认为,我省电价2002年由0.367元上调至0.422元,今年又要上调至0.44元,虽然调整幅度不大,但可能会使相关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连锁上涨,尤其是可能会加大我省部分山区贫困家庭的生活压力。  她认为,电力系统不能借调价将电力成本转嫁给普通老百姓。由于城乡居民用电需求有差异,她建议考虑实行电价分时段措施,即在用电低谷期(22:00-次日8:00)保证低电价,而在用电高峰期(8:00-22:00)考虑提高电价,从而合理分配电力资源。  部分代表:不宜在电力紧张时调价 

  省消费者委员会代表段建平认为,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不一样,工业用电主要是为了盈利,而生活用电则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因此不能在电力紧张的时候通过调价来制约居民生活用电。 

  三明市知识分子代表曾昭镇预计,电力公司提出的通过调价达到使居民节约用电的效果不会太好。他认为调价时机不恰当,因为2002年刚刚调整过。现在借口干旱、电荒调价,是“以异常之道治正常”,建议在正常时期考虑提价。  省电视台副台长卫小林对电价以“干旱”的名义进行调整表示担忧。她认为,若电力成本下降,电价应重新回落。  龙岩市法律工作者代表丘建东表示,电力公司应对其投资方向、投资效益予以披露。福州市工人代表庄祖明建议,电力公司应考虑使用太阳能、风能和潮汐。 

  □部门说法  省物价局将修改调价方案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听取和吸收听证代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调价方案进行认真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经省政府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肖世杰代表省电力公司,对听证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给予电力企业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表示将认真研究和吸纳代表们的建议,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经营者代表、省电力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林世友认为,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必须通过电价的合理调整来解决电力发展中的问题。同时在取得利益的前提下,会努力加强电力公司内部监督和管理,积极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 

  □调价影响  普通家庭月增支不超过6元  电价上调0.018元对我省各类用电居民到底有多大影响呢?省电力公司为不同收入层次的家庭算了一笔账。  对于大多数城市普通家庭来说,家庭主要用电设备是电灯、电视机、电冰箱、电热水器、电饭煲、洗衣机以及空调。假设电灯总瓦数为120瓦,平均日用4小时;电饭煲800瓦,平均日用1.5小时;热水器1500瓦,平均日用2小时;电视机功率为150瓦,平均日用3小时;电冰箱日用电量为1千瓦时,洗衣机功率300瓦,平均2天使用一次,每次1小时。空调平均启动功率按1500瓦计,假定主要在夏天使用3个月,平均每天启动3小时。那么,该用户不使用空调月份的月用电量为188.4千瓦时,本次电价调整后,月增加电费支出3.39元;该用户使用空调月份用电量为323.4千瓦时,月增加电费支出5.82元。  此次电价调整对普通农村用户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微乎其微。这两类用户家庭主要用电设备比较简单,提价1.8分/千瓦时后,每月增加电费仅0.74元和1.93元。  而城市小康家庭的主要用电设备较多,月平均用电量一般超过400千瓦时。本次电价调整后,月增加电费支出7.2元以上。  综上,省电力公司认为,电价上调0.018元以后,无论是普通农村家庭用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用户,还是城市普通家庭以及小康家庭用户,月增加电费支出都不大,居民完全可以承受。  □调价理由  我省电价全国第5低  供需矛盾突出是调整电价的主要原因。据悉,1985年至1995年,我省实行多轨制电价政策,此间居民用户长期使用低价电。电价改革并轨时,高电价的指导性电价与计划内的平价电的差价由居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户分担,故形成居民用电价格相对偏低的状况。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肖世杰认为,我省电价和兄弟省市相比一直处于相对偏低的水平,现行价格水平在全国居倒数第5位。资料显示,邻近省市每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分别为:上海0.61元,江苏0.52元,浙江0.53元,广东0.61元,江西0.56元,安徽0.577元。我省此次申请上调0.018元后,电价仍比邻近省市低。而根据有关测算结论,我省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居民生活用电供电成本应为每千瓦时0.7928元。  此外,根据我省电力发展规划,2004年-2010年,全省电网需要继续投资430亿元才能满足需求。随着省电网投资力度的加大,还本付息所需的电价空间也要相应增加。 

    □调价依据  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 

  今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由于我省连续两年严重干旱,导致电力资源紧张,为了调节电力供求,依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我省决定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并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我省省网直供区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拟提高1.8分,调价幅度低于全国2.2分的平均水平。本次电价调整,将重点解决省电网经营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问题,同时适当解决新建电厂上网电价对省电网电价空间的占用、燃煤涨价增加成本等问题。按2003年省电网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总量48亿千瓦时测算,此次提价总金额8640万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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