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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电力紧缺的形势下,全国各地正在大力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各地政府纷纷出台用电侧峰谷分时电价,以期缓解社会用电紧张的局面,一些省则进一步推行了网厂峰谷分时电价联动。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效地缓和了缺电矛盾,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电力的供应,提高了电力资源的利用率,并从总体上提高了社会的能源利用效率。但由于峰谷分时电价水平将引导社会对电能的消费观念,并涉及发、供、用电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确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制定原则意义十分重大。
一、 电力紧缺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
1、电力供应瓶颈制约经济发展
我国国民经济近年来呈高速发展的态势,由于部分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不合理以及一些企业存在的传统粗放型经营观念,使得我国经济的发展只能在高能耗的基础上获得。2004年我国电力增长14.9%,GDP只增长了9.5%。每1亿千瓦装机实现的GDP,在美国高达1.176万亿美元,在我国只有3025亿美元,每实现1美元GDP电耗相差近4倍。同时,由于社会用电需求超过电力供应的能力,部分地区出现了严重的缺电局面,拉闸限电对企业的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造成电力供应紧缺的原因,一是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使电力供应成为瓶颈;二是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高耗能企业占用了较大份额的电力资源;三是由于很多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管理效能低下,造成电力利用粗放,产品能源单耗高;四是发电机组装机建设的速度跟不上社会用电需求。
由于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电力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如果电力资源低效高耗的局面得不到根本转变,我国的电力供应将难以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健康发展的需要。
2、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是电力科学发展的规律体现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一种对电力用户推行负荷与节电的管理方法。它突破了电力供应以满足需求为目标的传统,将供方供电能力与需方用电能力和方式两种资源进行综合比较,按最大效率的原则寻求优化方案,使其产生最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近两年我国一些地区通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按照市场规律,采用技术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通过移峰错峰、削峰填谷、节能节电等各项措施,引导电力供需各个环节提高设备利用率、改变用电方式、降低能源消耗,有效提高了社会供电水平,将有限的电力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用,极大缓解了电力紧缺的局面。
二、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是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核心
峰谷分时电价根据用户用电需求和电网在不同时段的实际负荷情况,将每天的时间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电能的生产和消费,以鼓励用户和发电企业在供、用电需求上削峰填谷,从而有效挖掘低谷用电市场,缓解峰段用电紧张局面,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将减少和延缓电力系统装机容量和电网的建设,减少一次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缓解环境压力,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1、峰谷分时电价的结构要素
用电侧峰谷分时电价的结构要素,主要体现在峰谷分时电价比和峰平谷时段设置两个方面。各地政府在制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时,往往会根据当地电力供应状况、原有电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制定电价的原则,通过这两个要素的设置,来调整销售侧电价水平。从目前情况看,在推行峰谷电价政策时,许多省降低了销售侧电价,有些省则以保持销售侧电价水平基本不变为原则,也有个别省市提高了销售侧电价。而所有社会销售侧电价水平变化所造成的损益将全部由电网企业承担,政府不埋单。
从发电侧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联动情况看,其峰谷分时电价将引起发电厂平均上网电价水平的变化,有一部分社会损益将转移到发电企业承担。发电侧峰谷分时电价的结构要素主要体现在峰谷电价差、峰平谷电量和峰平谷时段设置三个方面。从目前一些省推行网厂峰谷分时联动电价的情况看,由于对峰谷电价差以及峰、平、谷电量比例的设置,均使发电厂的平均上网电价水平降低,对发电厂的发电收益产生了严重影响。
2、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涉及发、供、用电企业利益分配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政府主持制定,而执行主体是发、供、用电企业。电价结构是否公平合理,将影响发、供、用电企业的利益。
对电力用户影响。如果用电企业调整生产作业时间,在限定负荷范围内,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将减少电费支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但会增加因上夜班发生的成本支出;对用户拉、限电的次数减少,保证了企业生产能力;在高电价的压力下,推动了企业的节能投入。对居民用户来说,把白天用的电移到夜晚用将减少电费支出。
对供电企业的影响。减小了供电负荷的峰谷差,缓解了高峰时段的调峰压力,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大大缓解了拉闸限电的压力,提高了供电可靠性和服务水平;通过调峰错峰,有效控制电网潮流分布,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开发低谷用电市场,增加售电量,降低电网的单位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对发电企业的影响。减小了发电负荷峰谷差,提高了发电设备的利用率,提高了机组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发电机组的整体经济性提高,供电单位煤耗有所降低;随着发电量的增加,材料消耗和设备维护成本增加,燃料消耗量增加,燃料供应的压力加大。
由此可见,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发、供、用电三方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好处。对电力用户来说,拉大峰谷电价比,可鼓励其夜间用电,以此来降低购电平均成本;对发、供电企业来说,由于开发了夜间电力市场,增加了发、供电量,可降低成本,增加收益。这也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峰谷分时电价时降低销售侧平均电价的出发点。
三、 制定峰谷分时电价应考虑的问题
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增加了社会总体效益,在这一点上,社会各方面已达成共识。但对制定峰谷分时电价的政策导向,对峰谷分时电价结构各要素的设置安排,对执行中造成发、供电企业收益下降等问题认识尚且不一,为此,需要对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1、 政府制定电价政策的目标要明确
当前我国能源政策的目标应是保证供应,提高效率,降低消耗。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从缓解电力需求矛盾角度出发的,只是解决了电力供应问题,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能源利用效率问题。高能耗的峰电负荷转变为谷电负荷,从总量上没有减少电能的消耗,也没有提高能源的利用率,还会因为低谷电价低促使电能消耗增加。市场经济是一种用价格机制来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体制,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应引导电力的合理消费,政府在设计电价结构时应有充分的考虑。
2、 电价要真正体现电能商品的市场价值
与普通商品相比,电能商品具有其特殊性。一是具有垄断性,政府必须对其进行价格管制;二是具有公共产品特性,是企业和人民群众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政府必须对其保证供应;三是具有不可替代性,电价水平的高低只对需求产生有限的影响;四是由于政府的管控,电能价格属于非均衡价格,不会由于供需双方的竞争自发地形成电价的变化。但电能也具有普通商品的一般属性,在不同的时间,其生产成本不同,市场需求不同,价格也应不同,而目前执行的峰谷分时电价对此未能予以反映。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紧缺,此时电力就是稀缺商品,在此时段实行较高的高峰电价,在尖峰时段还应执行更高的尖峰电价,并在高峰时段实行递进电价,这样才能体现出电能商品的价值规律。最近,上海市首次实行企业夏季高峰时段的季节性电价,提高高峰电价水平,是有益的尝试。
3、 电价应成为调节电力供需的有效手段
无论从何角度说,我国能源都是紧缺的。我国目前大多数电力是消耗煤炭资源的火电,电能的消费就是煤炭资源的消耗,而煤炭资源又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社会和个人必须做出选择。根据我国国情,我们必须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积极引导电能的合理消费,抑制不合理消费。对电能这种特殊商品,不能实行低电价政策。价格引导消费,而合理的电价政策是引导电能消费最有效的手段,政府对此必须有所作为。
4、 建立能源公益基金,鼓励发展绿色能源和节能技术。
为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政府正在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和推进节能工作,如规定新增机组必须要有10%的绿色能源,上海开展绿色电力认购活动,在全国大力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活动等。但从长远看,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运用好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国家应建立能源公益基金,用以鼓励发展绿色能源和节能技术。公益基金来源可多方面筹集,一个重要的方面,可将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售电收入增加的部分划入基金帐户,而不是通过降低销售电价补贴用户。对用户来说,可将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多交的电费,按规定比例划入专项帐户,在用户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时予以适当返还,以鼓励电力用户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
5、 政府制定电价政策时应保持一致性
峰谷分时电价和煤电联动电价政策是政府针对电力行业出台的两个电价政策,由于政策出台的背景不同,解决问题的落脚点也不同。但两个政策汇集到发电厂,处理不好就可能产生问题。近年来发电燃料的大幅涨价,给发电厂的生产经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解决发电厂的燃“煤”之急,国家发改委今年出台了煤电联动电价政策。但从今年的情况看,年初煤价已大幅上涨,而煤电联动电价政策到5月1日才执行,发电厂承担了前4个月煤炭涨价增加的全部成本,同时还将承担全年煤炭涨价部分的30%。在发电企业经营严峻的形势下,如果再由发电厂执行发电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造成平均上网电价下降,无疑是雪上加霜。同时,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政府增加了对发电厂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使发电厂上缴的排污费大幅增加,而这一因素,政府在几次电价调整时都未考虑。因此,政府要充分考虑政策出台的整体性、互补性。
6、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不应是权宜之计
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其意义不仅限于在缺电情况下发挥其调节作用,而应是符合我国国情和能源政策的切合实际的长远之计,是实现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目前我国电力短缺的重要特征是负荷高峰时段缺口很大,峰谷差大,但最高峰负荷从时段上看持续时间不长,采用增加调峰发电装机的方法来满足这部分高峰负荷很不经济。而采用需求侧管理的方法削减这部分高峰负荷,则可以缓解电力供需紧张的压力。应把需求侧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和能源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建立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力需求侧管理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经济、技术手段为主转变,从以移峰填谷为主向提高能效为主转变,逐步建立起法律政策配套、组织有力、机制灵活的长效机制。
7 、峰谷分时电价应“分时”“分区”而定
由于社会用电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时段性,由此造成年度各季节的用电峰谷差有大有小,因此在执行峰谷电价政策时,还应配套实施季节性峰谷分时电价、尖峰电价,以使市场调节手段更符合市场规律。
我国地域辽阔,电力资源分布不均,不同区域的电力资源在同一时期有着不同的差异性,不同区域的电力消费也有着不同的差异性。要加快推动区域间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跨区电能交易,实现水火互济、丰枯互补,而对于区域间的“分时”峰谷电价政策,应积极引导区域间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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