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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核准项目优先安排违规项目停止建设

2005-09-16 00:00关键词: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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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9月10日获悉,省发改委近日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河南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国家已核准电站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凡未经国家核准、违规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尽快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截至去年年底,我省未经国家核准、违规开工建设的电站项目有24个,装机容量达761.9万千瓦。国家发改委要求,凡未经核准、违规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停止建设;已按原程序批准项目建议书但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及主要投资方要作出深刻检查,在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电力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政策、认真落实清理工作各项要求的情况下,经过充分论证、得到核准后,方可建设。

  国家发改委对我省近期火电项目建设规划作了具体安排,特别指出,列入初选和备选方案的项目不等于获得核准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程序,逐一审核论证,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年度初选和备选项目,若能在当年按照产业政策和核准制的要求,达到核准条件,将予核准;达不到核准要求的项目,将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通知,我省在建电站项目有17项获得国家核准,分别是宝泉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郑州热电厂扩建40万千瓦、郑州大鹏电厂扩建12.5万千瓦、鹤壁电厂二期工程60万千瓦、三门峡热电厂16万千瓦、洛阳热电厂技改60万千瓦、洛阳新区热电厂16万千瓦、首阳山电厂三期工程120万千瓦、鹤壁煤矸石电厂27万千瓦、武陟第一热电厂10万千瓦、平顶山电厂热电联产40万千瓦、郑州天然气电站78万千瓦、三门峡电厂二期工程120万千瓦、驻马店中原燃气电厂78万千瓦、新乡宝山电厂120万千瓦、驻马店古城电厂60万千瓦和郑东新区热电厂一期工程40万千瓦项目,建设规模为1017.5万千瓦。

  国家发改委要求,对已核准开工的项目,银行已承诺贷款的,要保证工程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设备制造企业要优先安排所需设备;有关部门要在征地、拆迁、燃料供应、交通运输等方面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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