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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拖了“十五”环保目标的后腿

2005-10-19 00:00关键词:电厂火电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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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十五”计划各类指标完成情况的盘点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十五”环保计划中确定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任务将不能按期完成,这有可能是“十五”污染物总量控制中惟一实现不了的目标。

  目前我国1/3的国土面积被酸雨覆盖,而二氧化硫正是酸雨形成的元凶,二氧化硫的治理直接影响对酸雨的控制。

  早在2003年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就警告,如果企业及相关部门不加快对二氧化硫治理的速度,二氧化硫的“十五”总量控制目标有可能完不成。2004年该部门又发出若干督促令,今年年初还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了46个治理计划一直“纸上谈兵”的电力项目的名单。这次曝光被媒体形容为是环保部门叫板“电老大”的环保风暴。

  应该说环保部门执法监督的力度在“十五”期间是很强劲的,为何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还居高不下?专家认为,“十五”时期发电装机容量的迅猛发展带来的燃煤量的增加,以及一些火电厂的无序排放是不可回避的因素。

  治理速度赶不上污染源新增速度

  据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负责人介绍,我国“十五”环保计划中,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目标是:到2005年,二氧化硫、尘、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10%;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氰化物、石油类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20%,酸雨发生频率有所降低。

  据环境质量公告,除二氧化硫外,2004年全国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比2000年有所下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54.9万吨,比2000年增加13%。我国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超出大气环境容量的80%以上。

  按照专家的说法,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0%、氮氧化物的70%来自燃煤,而其中50%左右来自火电厂,一般来说,控制住火电厂的污染就算是抓住了二氧化硫污染治理的关键问题。2004年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高达1300多万吨,预计2005年排放量将接近1600万吨。

  专家认为,只有当全国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400万吨左右,我国酸雨污染局面才能被扭转,而现实情况是,光火电厂一类污染源的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就突破了这个数量级。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解释说,“十五”期间对污染物的控制应该是两个方面的指标,一个是污染物的削减量,另一个是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就二氧化硫来说,2004年,全国二氧化硫削减量已达380多万吨,年375万吨的削减能力指标已提前完成。

  按理说,削减量目标实现了,总量的控制目标也能实现,为什么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不能完成?

  据介绍,“十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控制目标是依据我国能源规划煤炭消费量制定的。

  能源规划“十五”末期煤炭消费量要达到14亿吨,由于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超出预期,2004年的实际消费量已达到19亿吨,预计2005年要超过20亿吨,超过能源规划6亿吨,相应的二氧化硫产生量超过预期量约1000万吨,根本无人承担。

  “连坐”制度撼不动欠账企业

  一方面是过去四五年间用煤量远远超出规划,另一方面却是整个电力行业的脱硫水平严重滞后。到2004年年底,烟气脱硫机组装机容量为2682万千瓦,仅占全国火电机组装机容量的8.8%。

  一些企业借当前严重缺电的形势,只注重经济利益,要么延缓污染治理,要么停开脱硫装置。据测算,一台30万千瓦机组的脱硫装置偷偷停开一天,企业就可以获得22万元的非法经济效益。

  另一个数据是,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硫可造成近两万元的经济损失,这就意味着企业不用治理设施获得的经济效益其实是以牺牲全社会生态环境为代价的。

  截至2004年年底,在国家要求建设的137个重点火电脱硫项目中,仍有46个没有启动,而脱硫设施的建设工期一般在18个月左右,在2004年年底还没有启动的项目预计在今年年底是发挥不了效益的。

  其实早在2003年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内部就开始为二氧化硫的“十五”控制目标能否完成担忧。

  2004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对媒体发布的二氧化硫污染物“十五”计划中期评估结果指出,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和能源需求量不断增长的形势下,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面临巨大压力,“十五”计划原定目标难以完成。目标无法完成的重要原因是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已建成项目只占应建项目的21.9%。

  之后,环保总局又宣布对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建立督办制度,火电厂要在每个季度末将进展情况报送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和国家环保总局。

  2005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46个尚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项目的名单,并要求这些电厂按国家环保总局指定的时间完成脱硫项目的建设,不能按期完成要求的项目所在地区、电力集团和企业,其新建、改建和扩建火电项目将被国家环保总局暂停审批。这就意味这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如果有重点项目的脱硫问题没解决,其申请新项目就会在国家环保总局遇到拦截。

  一些电力企业把环保部门的这个举措称为“连坐”,而即便是这样的制度也没有全部促动治污有欠账的企业。一些企业还理直气壮地表示,在目前全国相当一部分地区都在拉闸限电的能源紧缺时期,环保部门要不批火电项目,缺电的后果谁来承担。

  环境容量难容粗放型增长方式

  有学者认为,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要使污染物排放总量呈下降趋势是很困难的。

  专家认为,我国的污染已经呈现出“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中后期出现的污染公害已经在我国普遍出现,我国已没有继续支持目前经济增长方式的环境容量。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4.6亿、经济总量将翻两番,按现在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控制水平,污染负荷将增加4~5倍。这个阶段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将是我国环境与发展矛盾最为突出的时期。

  如果以目前的脱硫比例,“十一五”末期,全国电力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超过2000万吨。专家分析说,这就相当于,到时候电力一个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就相当于目前全国二氧化硫排放的总量。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说,国家正在制定全国《酸雨控制中长期规划》,对火电行业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要求。

  被企业称为“连坐”的制度可能还要继续进行。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称,新建火电机组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老机组要制定达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污染治理计划,分阶段建设脱硫设施。对不能达到要求的电厂,不再审批其所在电力公司和地区的新、扩、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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