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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签署售电合同

2005-11-08 00:00关键词:电网电力公司南方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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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昨日(7日)获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袁懋振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兼执行总裁陶文兴近日在越南共同签署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向越南北部六省售电的合同》,中越220千伏联网工程,力争在2006年底建成,这标志着南方电网公司作为国家授权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具体执行单位,又一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10月31日-11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越南进行了友好访问。此次中越售电合同就是在中越两国领导人出席的有关协议签署仪式上签定的。据了解,此次签定的售电合同明确,中国南方电网在现有的三回110千伏线路向越南供电的基础上,将采用220千伏线路由云南向越南北部六省供电。双方确定220千伏联网项目从中国购电有效期最少为10年,首期协议的年售电量为11-13亿千瓦时,每年合同销售收入约5000万美元左右。

  在越期间,袁懋振一行还访问了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并与陶文兴签署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一致同意,将在已取得的合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强互访和高层的沟通与会晤,成立规划小组,开展中越500千伏电网互联的研究,加快实施南方电网与越南国家电网500千伏电压等级互联工程的建设。同时,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将协助南方电网公司在越南投资合作。

  据悉,中越电力合作已成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9月25日,云南河口越南老街110千伏线路正式送电,标志着南方电网成为国内率先“走出去”的电网。随后,2005年广西防城港越南广宁、云南文山越南河江的110千伏线路相继建成并向越南送电。最近,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所属云南、广西电网公司又分别与越方签定了关于进一步扩大110千伏送电规模的谅解备忘录。这次成功促进中越电力合作,进一步加强了我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

  有关专家认为,云南、广西电力成功输往越南表明,在我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经济合作中,除空中、水上和陆路交通通道外,第四条以电力输出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大通道”正在加快形成。

  除成功向越南实现大规模送电外,南方电网公司还与泰国、缅甸、老挝等国家展开许多前期性的合作。如与泰国国家发电局共同完成中国途经老挝向泰国输送300万千瓦时电量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援助老挝、缅甸编制电力规划,积极参与两国的电源项目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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