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综合正文

陕西合同电煤免征价调基金

2006-03-03 00:00关键词: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据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去年陕西省供省内电煤价格受全国煤炭市场价格影响,电煤价格每吨上涨68元,上调幅度较大,在缩小了省内电煤与出省煤炭价格差距的同时,给发电企业的经营也带来一定困难。

  据介绍,去年煤炭企业虽得益于价格总体水平上调,让陕西煤炭企业的效益有较大幅度提高。陕西省2006年省内电煤合同签订基本原则达成共识,煤电双方一致同意,今年电煤价格继续维持去年25元/吨的水平。

  按照《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办法》规定,各煤炭企业要照章交纳煤炭价调基金,但如果由煤炭企业承担,企业历史欠账太多的矛盾难以缓解。如果用提高电煤价格的方法由电力企业承担,那么在2005年省内电煤尚有40.9元/吨没有实现煤电价格联动,在企业成本增加很大,亏损严重的情况下再承担15元价调基金,将不堪重负,无法保证对省内电煤的正常供应和稳定发电。为稳定煤炭市场价格、缓解省内供求矛盾,省内电煤将免征煤炭价调基金,或收取后全额返还给煤炭企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