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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真的应该上涨?

2006-07-13 00:00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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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电双方的数据都不可全信,依靠这些数据制定出来的电价,肯定会有异议!”7月11日,资深电力专家、中国投资协会能源研究中心副理事长陈望祥说道。

  6月30日,发改委宣布全国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1.174分,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2.494分。这是继2004、2005年之后,全国电价第三次上调。

  工业用电销售价格上调后,将会直接加大高耗能企业的成本。从2002年开始,连续4年没有涨居民用电,工业企业对此颇有微辞,此次调整居民用电价格也是为平衡销售电价涨价的结构。

  但究竟电价是如何核算的,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业人士表示,直到目前,这还是一笔糊涂账。
  8%战胜4%

  此次电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在于五大发电集团以及电网企业表示煤炭提价加剧了他们的亏损,而根据国家的煤电联动政策,在煤价上涨的情况之下,电价也须相应上涨。

  2004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规定,以6个月为一个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期间,国家发改委宣布电煤价格放开,随即爆发了煤电企业双方的口水战。电力企业一再向发改委亮出自己的亏损数据,而煤炭企业则认为电煤的价格依然有上涨的空间。

  这种拉锯战导致订货会最后无疾而终,不过几个月后煤炭企业还是实现了涨价的愿望。

  但双方对电煤的实际涨幅却出现严重分歧。据煤炭企业测算,2006年煤炭均价上涨幅度在4%左右,低于煤电联动所需要的5%的幅度,而电力部门认为综合电煤价格上涨超过了5%,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永干称,涨幅已达8%。

  电监会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发电企业的原料成本都是与历史相比较的,在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政府只能在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原料上涨的成本来定上网电价。

  按照8%的幅度,煤电联动成为必然。

  电力的生产流程由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环节组成,其中,发电厂卖电给电网的电价称为上网电价,我国目前输配电价并未分开,最终用户买电的价格则为销售电价。

  发电企业的成本测算相对简单。对火电来说,包括燃料成本、机组折旧、财务费用、人工和维护费用、管理费用等。其中燃料成本为主要成本。对水电来说,价格基本是电力部门说了算。浙江泰顺小水电协会会长何序昌告诉记者,上网电价虽然是经过省物价局批准的,但很多时候却出现物价局拿着文件去电力公司盖章的滑稽局面。

  此次涨价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成本根本不受电煤涨价影响的电网公司,也要求分享提价的收益,它的理由是亏损。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上网电价占最终电价的70%,另外30%则是输配电价,如此,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涨价似乎也被认为是合情合理。

  但这种说法受到其他专家的质疑。陈望祥称,国家电网公司的测算数据是不可信的,因为国电公司只是把各省公司的报表汇总,然后加加减减。

  电网成本最不透明

  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每千瓦时电电网环节能得2.11厘,用途是电网建设投资的还本付息。

  相比较而言,在各个环节中,最不透明的是电网企业的成本,而这在行业内恰恰被视为电价合理性的基础。

  国泰君安电力分析师姚伟表示,现在电力企业采用的成本定价原则,一般都是成本加上合理利润。2005年,发改委开始了输配电价测算工作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采纳的也是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据了解,只要能保证整个净资产的收益率高于长期贷款利率即可视为合理利润,一般在6%到8%。

  但是,最为诟病的就是电网企业的成本。

  据了解,目前电网企业成本包括,技术成本、人员工资、管理成本等。华中电网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电网公司下面有直属的公司,也有代管的。其中直属的供电公司都是非法人单位,所有的损耗、维修,甚至三产公司的一些成本也会打入到电网企业的成本中。

  陈望祥介绍,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国家电力公司搞三产和多种经营,旗下有许多非主业的企业。其中一家现在拥有大概400亿到500亿元资产的集团,当时就是由山东省电力公司职工持股,目前这样的集团在全国还有15个。某种意义上,这些三产公司当初的经营资金全部被纳入了电网企业的成本。

  2003年国家审计署曾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损益不实,潜亏数额较大;管理不严,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主业与三产产权不清,存在收益向三产企业流失等诸多问题。

  体制改革滞后价格改革

  “全国只有一个蔬菜市场,你见过吗?”陈望祥反问道,他认为当电力体制改革与电价改革不同步的时候,就容易出问题。

  2002年国务院“五号文件”发布1年之后,《电价改革方案》随之出台。但是在此过程中,由于电力出现紧张局面,此时推进电价改革,有很大的风险。

  2005年4月5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规定,容量电价由政府来确定,电量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

  国泰君安电力分析师姚伟认为,目前电网公司正拼命把输电网做大,强化其垄断地位,“当把资产固化在一起的时候,再分开输配就更难下手”。据介绍,现在电网投资在整个电力投资中的比例已经占到35%到38%左右。

  陈望祥告诉记者,目前,电网公司是单一的购电者,“所有电厂的电由其收购,用户电也是由其配送”。一旦输电网和配电网分开之后,其中输电网将会由国家制定政策,输电网只能得到一定合理的利润,这样配电网甚至可以直接和电厂购电,只要交给输电网过网费即可。

  正是由于电网企业的这种独特的地位,记者接触的湖北、浙江等地的小水电不断抱怨,在上网电价中,电网拥有生杀大权。浙江泰顺小水电协会会长何序昌告诉记者,浙江一些县的小水电上网电价,最少的有2种电价,多的甚至有三四种。“ 大家争得头破血流,就是为了能够将电送到电网!”
  显然,拆分输配电网,相当于从国家电网身上割肉。据陈望祥估算,国家电网在配电领域的积累起来的资产,大约有 6000亿元。

  国家电监会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对于此次定价的具体情况,只有发改委价格司清楚。事实上电监会可以成为中立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在2005年1月24日由电监会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北京联合主办的“电价形成机制与电价监管国际研讨会”上,亚行方面即指出电价审批权应逐步赋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今年4月底,国家电监会政策规划部主任、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强公开表示,下一步电力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将是“稳妥实行输配分开”。同时电监会也在做具体的方案以及试点。

  “如果不能确实把输配电分开,那么电价的真实性就很难保证!”陈望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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