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综合正文

民营变电站富于进步意义

2006-08-28 00:00关键词:变电站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去年7月,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煤炭协会筹资建设的变电站开始运营。这是河南历史上第一家民营变电站,平价供电,救活了当地十几家因为缺电而停产的企业,打破了电力输配必须经由电业局的模式。如今,变电站的运营获得了当地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同时也在实际运作中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这家变电站“绝对违法,绝对不安全,绝对不允许”,电业局才是当地唯一合法的供电机构,其他的变电站应当立即无条件拆除或者移交当地电力部门管理。而参与了对变电站调查的河南省发改委能源处的杨鲁生认为,《电力法》并没有规定像这样的情况属于违法。相反,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和2005年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国家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只是他们没有进行土地等手续的审批,属于“未婚先育”。 

  从现在披露的情况看,这家变电站的问题绝没有当地电业局说的那么严重,顶多是在具体的审批程序上有瑕疵,而他们没有去申报的原因是“报了也没人敢批”。我们的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是试错演进的一场革命,每到一个按原有思路打不开局面的关节点上,就会有石破天惊的手笔出现。这些举动在发轫之初经常处在违规而不违法的“模糊”地带,而那些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跟后面的大部队相比是少数派。这个时候,如果上级组织对这些冲锋者进行了保护和鼓励,他们往往能为改革开出豁然开朗的天地。如果采取了漠视甚至封杀的态度,原先僵持中的棋局将保持一潭死水。当然,这样说并不是鼓励大面积违规,而是说改革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许多当时的“违规”行为,如果用全面的、变化的、长远的目光看,可能就不是违规而是创举。而能否识别这种突发的创举,是考验上级组织领导水平的一个标尺。 

  一家企业独占全国电网已有很多年,可这些年缺电现象从来没有消失过,更在前两年达到了顶峰:2003年,全国有21个省市电力严重供不应求。2004年,全国有24个省市被迫拉闸限电。“电荒”现象如今虽有所缓解,但仍余波未息,在夏季用电高峰期,湖北、重庆、内蒙古等地又出现了紧张局面。如此现状当然有很复杂的成因,责任也不该由电网公司一家来承担,但电网建设和管理的滞后和低效肯定难辞其咎。在这个案例中,登封市的一个特材公司与一家电力富余的电厂相邻,却得不到充足的电力供应,这说明当地的电网建设有问题。这家企业因缺电而开工不足,不敢接上门的订单,经营状况大受影响。民营变电站拯救了包括这家公司在内的一批企业,向存在已久的垄断格局发出了挑战,这应该是一个富于进步意义的创举。 

  其实,这并不是中国第一家民营变电站。2002年,河北平山县农民就投资兴建了一个变电站,为平山敬业钢厂的生产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证。2003年,由5位土生土长的安徽安溪农民共同投资的变电站,在安溪县祥华乡成功投运。一系列民营变电站破土而出,说明现实对其的需求非常迫切。至于说电业局指责的“质量不高,不合规格,容易引发事故”等问题,可以通过培训和技改来解决,没必要非得“无条件拆除或者移交”。这个合情合理不合法的案例凸显了改革的滞后,有权决定民营变电站命运的有关方面应该看到,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到今天,是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引入民营企业的鲇鱼,动一动垄断企业奶酪的时候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变电站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