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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依法对涉铅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

2006-12-14 00:00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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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因企业违规生产、排污导致的严重铅污染事件,落后的铅冶炼工艺产生的大量铅尘、铅酸蓄电池生产中排放的铅尘和酸雾等,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电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电力企业、电力监管机构配合做好铅污染防治工作,并将依法对部分涉铅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国铅污染形势严峻,其主要污染源来自铅锌等矿的采矿和冶炼、铅的工业应用、含铅汽油的使用等。电监会要求,电力企业应根据当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指令,对发改委(经贸委)等部门认定属于“烧结锅”、“烧结盘”等落后炼铅生产工艺及设备的企业,以及由于超标排污、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的涉铅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对未执行依法停、限电指令,或变相违规供电的供电企业,电力监管机构将予以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按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供电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电监会同时要求各派出机构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督促电力企业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并将与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对涉铅企业的供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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