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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电厂抗法四部委蛮力何来

2006-12-26 00:00关键词: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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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众多高污染企业的进入,长江、珠江在贵州源头三岔河的河水已变成黑色。其中,就有六盘水市发耳和野马寨两家电厂的赫赫功绩。由于无证违规上马,2005年7月就被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环保总局四部委责令停止建设的两电厂,一年多后,至今仍不断建设,且已对当地造成很大的污染。媒体披露这一消息时称:贵州百亿元违规电厂污染重抗法国家四部委。人们禁不住要问,如此公开对抗四部委的禁令其蛮力何来?(2006年12月24日《新京报》) 

  我以为,来自于电力利益集团的集体性蛮横。作为国有企业来说,电业被宠惯了,早就滋长了骄娇二气,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况且,上上下下也早就结成了荣损与共,同仇敌恺的利益集团。比如,发耳电厂就是由电力职工参股的,“我们每人起码投资了20多万元。”而当地最近5年来用电量大幅度上升,电力缺口巨大。投资电厂强大利益蛋糕的诱惑,促使投资方不顾国家的产业政策,不顾有关的环保法规,在没有取得土地、取水、环保、水土保持四方面合法手续的前提下,竟擅自上马建设。而一旦决定投资,自然希望将蛮干进行到底。所以,面对禁令会本能的予以抵制。说辞自然冠冕堂皇,一则是保证生产供电,二则一旦停下,国家的巨额投资损失不堪负重。其实,说穿了是怕因此损害电力集团的既得利益和长期的利益回报。

  来自于地方政府的政策庇护。事实上,当地政府恰恰是违规违法电厂项目建设的决策者,自然也是违规电厂对抗国家四部委禁令最大的保护桑被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淘汰出局的“三高”企业,之所以纷纷向中西部战略大转移,正是迎合了贫困地区政府官员急于出政绩的迫切需要。在名为造福一方实为一己政绩的旗号下,竟然出台优惠政策将高污染的企业招至麾下。什么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什么环评程序,开工合法手续,有无降污染的设施等一切都可以免谈,“先上车,后补票”。六盘水市2005年一下子就引进了200多家企业,其中157家是焦化厂、洗煤厂等高能耗、高污染的煤化工企业。而这些企业仅去年一年,就为该市带来了30亿元的滚滚财源。正是地方政府的决策、引导、激励和庇护,才使得投资方有恃无恐,“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还来自对行政执法部门的集体性不作为。无论是条属的还是块管的,无论是发改委还是环保局,在违规电厂抗法四部委的过程中都表现了一种无所作为和集体性背叛。六盘水市发改委工业科科长表示,决策权不在他们这里。市环保局新建项目科科长说,这方面停不停,不是他们说了算。按规定,违规建设的电厂供电部门不得提供入网服务,可早在去年当地发改委就批准了违规电厂的入网。他们慑于地方政府的权威,唯权不唯法唯官不唯民的不行为,实质是对于行政执法职责的弃守和法律至上、公民权利至上和人民生命健康至上理念的亵渎。这种集体不作为,自然成了违规电厂蔑视国权威的可耻帮凶。

  其四,国家权威不过尔尔,同样助长了地方官员的人治横行和投资方的蛮干荒唐。事实上,对于违规电厂,四部委除了禁令之外,既没有采取强硬的关闭措施,也无权对地方官员的进退去留说“不”,甚至对拒不配合的下属机关也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这种软弱、无奈,无能为力,不仅使严肃的政令,禁令得不到应有的贯彻执行,而且大大贬损了国家权力机关的威严。以至于,一些地方从立项开始就无视国家的法治权威,一意孤行,胡作非为。结果,也大不了仅仅是一纸禁令,别无其他制裁手段和措施,从而更加纵容了地方政府的胆大妄为,自行其是和阳奉阴违。

  在地方经济和国家产业政策,在要发展速度要GDP和科学发展环境保护的这场博弈中,事实上往往即是此消彼长,此强彼弱。国家权威软弱可欺,地方人治自然猖狂嚣张。违规电厂抗法四部委便大行其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就未免习以为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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