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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改革路径求得重点突破

2007-04-26 10:09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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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本网评论员

 

    《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确定的改革方向和总体目标,巩固厂网分开,逐步推进主辅分离,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创造条件稳步实行输配分开试点和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全面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初步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下的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在电力企业重组、电价制度改革、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等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颁布实施了《电力监管条例》,为电力企业公平竞争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保障。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囿于各个利益主体对改革的认识不同,以及全国“电荒”的客观现实,“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并未完成预期的目标。

 

  尽管如此,从市场层面来看,市场的自动调节机制已经被初步激活。全国大规模的“电荒”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抑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说明,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因而,在改革的道路上,不管我们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必须坚定信念,按照正确的路径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向前。

 

  “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是为了借助电力市场这个有效平台,来解决我国电力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所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落脚点仍然在建立电力市场、规范市场行为上。

 

  从“十五”期间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来看,尽管目前三大区域电力市场已经启动,大用户直供试点工作已经展开。然而,目前的电力市场还不能充分反映实际供求情况,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按照《电价改革方案》,我国电价改革的长期目标为:发、售价格由市场确定;输、配价格由政府制定。而目前,输、配、送三方仍然是电网企业一体经营,这种模式已经阻碍了电力市场化改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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