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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力召开2007年法治工作座谈会

2007-04-28 11:02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福建电力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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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07年法治工作座谈会在厦门局召开,来自全省九大电业局和厦门超高压、电建二公司、超高压建设公司、水口公司、县公司分管法律的领导和法律顾问代表,总结过去几年来法治工作的成果,针对当前供电企业法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展开了座谈。

    会上,福建省公司陈卫中副总经理作了重要发言,他指出:一、省公司副总层面首次参加公司系统法治工作会议,表明了省公司党组对本次会议的重视和法律工作的支持。二、通过这次会议增强了省公司领导与各位企业法律顾问的熟悉与了解,他代表省公司对这些从事法律工作多年,为企业作出贡献的法律顾问表示谢意。三、针对当前面对的新形势新环境,建议大家就如何用法律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促进企业的有利发展进行交流。

    陈副总表示,福建省电力系统的法治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培养了一批具备深厚法律功底,精通生产的业务骨干,他们对企业忠诚,有责任感,正一步步地把企业法治工作推向前进。在新形势新环境下,企业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内部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很多问题亟待思考、解决,只有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我们企业的生存环境才能更好。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福建省公司法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一、适应新形势、新环境营造福建电力法治工作的新局面。在深化十一五电力改革之际,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开展法治研究,企业法律顾问要做好企业的参谋,提供好的建议,与相关政府部门、人大、政协、公检法等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推进我们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救济,从各个环节将企业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三、坚持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四、法律工作要树立服务意识,注重工作实效。企业法律顾问要跟企业领导建立比较良好的联系,为企业负责,为基层各个专业服务。除了做好合同管理和诉讼等基础工作外,还应延伸到决策参谋等等领域,整合资源,发挥团队优势为企业服务。五、做好“五五”普法,不断地充实完善。 (连妙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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