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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遗留问题需“稳妥推进”

2007-04-30 14:26来源:财经杂志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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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发电资产划转移交遗留问题共涉及资产及争议资金达300亿元左右。大部分电改遗留问题将于今年内解决,但主辅分离和职工持股问题仍相对复杂,需“稳妥推进”

   
4月13日,湖北武汉东湖宾馆,湖北青山热电厂举行的资产划转移交仪式,吸引了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以及发改委、财政部、五大电力集团和两大电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到场。

    青山热电厂是一家装机容量98.2万千瓦的电厂,规模不大,却因凸显了2002年电改后复杂的产权遗留问题,在电力业内广受关注,并被视为电改遗留问题的典型。

    随着“920”资产拍卖接近尾声,青山电厂的产权问题也最后解决。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小组确定的解决方案,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在分别对青山热电厂增资2.68亿元和1.68亿元后,将其在该厂的股份全部无偿移交给国电集团。

  与此同时,2002年电力改革启动“厂网分开”后的诸多遗留问题,也都进入了最后解决阶段。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明确表示,根据《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新《意见》),国务院和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决定,把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作为“十一五”前两年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

  王禹民介绍,从2006年7月开始,电监会等部门全面梳理了遗留问题,确定了分类处理的原则和方法。目前,“处理共性问题的文件已经工作小组审定,即将下发;个案问题也正逐个研究解决。”

  电监会电改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所谓电改遗留问题,是指2002年厂网分开时规定与厂网分开的很多工作——包括发电资产划转和资产重组等事宜,按计划应在“十五”期间完成,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完成。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发电资产划转移交问题、非发电资产重组问题、“647”和“920”项目变现问题(即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内647万千瓦和920万千瓦两笔发电资产,按照电改方案,在2002年时暂时保留在厂网分开后的国家电网公司内部,但需在两年内变卖以补充电网公司资本金及支付改革带来的人员分流成本),以及电网企业的主辅分离等问题。

  按照电改办的计划,“十五”期间电改遗留问题将在今年内基本解决。其中,发电资产财务划转移交、“647”与“920”项目变现的工作将在今年全部完成。
  
    三个“婆婆”

  截至今年4月,“920”资产变卖工作已基本完成,“647”资产的转让方案亦已确定,但一部分特殊发电资产的移交工作仍在进行中。青山热电即为其中之一。

  作为中国“一五计划”重点工程之一,青山热电厂曾是湖北和华中电网的电源支撑点,一直承担着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重要工业企业提供电源和热力的责任,在华中电网具有特殊的地位。

  青山热电厂政治工作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上世纪80年代,为缓解电力紧张和投资不足,曾出台过“集资办电”的政策。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青山热电厂逐步形成了三家发电企业——青山热电厂(老厂)、华能苏家湾发电公司、长源第一发电公司。这些在同一厂区内的发电资产分属于不同的投资主体。“厂网分开”之前,三部分发电资产均由湖北省电力公司统一管理。

    2002年12月,以“厂网分开”为标志的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原来“大一统”的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国电、华电、华能、中电投、大唐五大发电集团,发电侧的竞争态势初步形成。

  厂网分开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遗留问题,并对后续改革的推进造成影响。以青山热电厂为例,实施“厂网分开”后,三家投资方分别被划入三大发电集团;其中,全部员工及青山热电厂资产被划入华电集团,华能苏家湾发电公司资产被划入华能集团,长源第一发电公司资产被划入国电集团。

  此后,青山热电厂就形成了三个“婆婆”共存的格局——承接了全部电厂员工的华电集团只占有15%左右的资产,资产规模相对较大的国电和华能集团却不负担人员包袱。

  “当时,并没有注意到三家投资方的这些资产在一家电厂里,虽然机组不同,但仓库、煤场等公共设备都是公用的。”青山热电厂一位相关负责人介绍。更重要的是,每个“婆婆”都不愿意投入,“生产、经营、核算都在一起,很多设备都是公用的,每个投资方都有顾虑:我的钱投进去,会不会给别人买煤呢?”这位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2005年以来,“一厂三制”的管理体制加之电煤价格上涨,青山热电厂步入困境。去年4月,华能苏家湾发电公司因资金缺乏造成全厂停机一个月。

  2006年,国务院和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决定,把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作为“十一五”前两年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

    当年7月开始,电改办与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等全面梳理了遗留问题,确定了处理的原则。

  电改办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解决电力改革的共性遗留问题,将统一发文,“一揽子”解决;个案问题则要单个研究,逐一解决。

    其中,青山热电厂的“一厂三制”问题被列为2006年处理个案问题的重点,率先取得突破。

   但是,此位负责人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坦承,由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解决起来难度很大”,电改办经过半年多的调研协调,才最终形成了解决青山热电厂“一厂三制”问题的方案。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解决湖北青山热电厂‘一厂三制’问题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679号),在最终方案中,考虑到华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华能苏家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亏损、资金困难等实际情况,按照“合理补偿、互谅互让、整体解决、简化操作”的原则,决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适当增资。

  完成增资后,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对华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含湖北省青山热电厂)、华能苏家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其中,中国华电集团向华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向华能苏家湾发电有限公司增资0.68亿元,共计2.68亿元;中国华能集团向华能苏家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68亿元,其中包括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债权本息。

    华电和华能集团按照增资后,对华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含湖北青山热电厂)、华能苏家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国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则接收青山热电厂所有在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在改制的谈判中,每家投资方都进行了权衡。”青山热电厂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青山热电厂距离武汉钢铁集团等负荷中心非常近,将来竞价上网中也将具有一定的优势;劣势是人员包袱沉重、历史投资不足,机器设备老化,电厂上世纪50年代建设的发电机组仍在满负荷运转。进行改制和消化人员包袱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称,“类似的问题在电力行业中还有很多。青山热电厂‘一厂三制’问题的解决,为解决其它类似遗留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青山热电厂之外,其他个案也正在进入协商。

    “电改遗留问题”详解

    与青山热电同时获得解决的,还有河南丹河电厂归属问题和新疆发电资产划转移交等问题。

  河南丹河电厂(下称丹河电厂)是“空壳电厂”的典型案例。

    丹河电厂有30多年历史,位于太行山腹地。在2002年电力改革中,明确将河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丹河电厂和人员划转中电投集团。

    但丹河电厂的经营资产在90年代的企业改制中,已被注入港资企业——河南焦作丹河发电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与中电投集团之间的资产和人员移交一直难以完成。

    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电改办副主任王强告诉《财经》记者,此次形成的解决方案,是中电投集团控股丹河发电有限公司之后,再接收全部人员。

    在电改之时,原来国家电力公司持有的发电资产划分重组成了五大发电公司,其主要依据,是《国家计委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号文件,下称2704号文件)。但由于时间仓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各种意外情况。

    王强透露,发电资产划转移交出现问题有很多不同情况,比如实际接收的发电资产和文件显示的不一致,电网公司和发电集团的理解出现差异等;也有2704号文件漏掉发电资产的情况,特别是漏掉的发电资产继续留在网省公司,导致了“厂网分开”改革不彻底。

    “经过我们的调查,大概漏掉了100万千瓦左右的发电资产。”他说。

  此外,在2704号文件中,对相当一部分资产划分中出现的矛盾和解决方案,只有原则性规定,具体由企业自行协商解决。但由于改革后各电力企业均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遗留问题所涉及的收益分配、资本金的不到位、工资结余分配等问题很难通过协商取得一致,以致移交工作久拖不决。

    经电改办初步统计,截至2006年7月,全国发电资产划转移交遗留问题共涉及资产及争议资金达300亿元左右,涉及发电项目100多个。

  对于这部分问题的解决方案,王强称,电改办对2704号文件没有说清楚、没有说到,或与实际情况不吻合的资产,将重新核实资产、债务、职工等具体数字,再形成文件。“这个处理共性遗留问题的文件下发之后,80%左右的资产移交遗留问题将迎刃而解。”据悉,这一文件已经审定,即将下发。

  遗留问题的第二类问题——遗留问题中非发电资产划转移交,也将在今年基本解决。这涉及原国家电力公司下属非发电类企业的重组,主要是中能燃料公司、中电财、中电技等公司的改制问题。

  以中能燃料公司为例,按2003年厂网分开之时所确定的方案,中能燃料公司将改制成为五大发电集团均匀持股的燃料集团,然而改制方案迟迟未能出台。

  第三类电改遗留问题,即“920”和“647”资产的变现。最受关注的主辅分离、剥离电网三产多经、解决电网企业职工持股发电资产等,则被归类为电改遗留问题中的第四类案例,按照电改小组的决定,将在“十一五”前两年重点解决。

    王强告诉《财经》记者,这四大类遗留问题中,发电资产移交遗留问题将在今年解决;其他遗留问题中,非发电资产划分重组、“920”和“647”的变现也将在今年完成;主辅分离和三产多经的剥离是“十一五”的重点,仍有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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