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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贯彻落实《规定》 促进廉洁自律

2007-06-14 13:02来源:电监会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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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监会党组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国家电监会党组6月12日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讲话精神,部署贯彻落实《规定》的相关工作。电监会党组书记、主席尤权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主席史玉波、王禹民、王野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江岩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规定》针对当前权钱交易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依照受贿处理的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的政策界限。《规定》对于不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和预防权钱交易行为的力度及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对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尤权强调,必须充分认识和深入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作为电监会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把贯彻落实《规定》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电监会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电监会党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专门安排时间,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集中学习《规定》,深刻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每一名党员都要对照《规定》所列的八个“严格禁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

    电监会党组同时要求切实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纠正或者《规定》发布后违反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主动说清问题的,可照《规定》要求从宽处理。

    据悉,电监会党组将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意见,并将于下半年派出督查组,对会内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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