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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煤电联动的时机尚未成熟

2007-08-03 15:32来源:新华社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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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国五大发电集团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上调电价申请,要求在我国部分区域启动煤电联动从而上调电价。这是今年电力行业第三次要求政府部门上调电价,而且从提出在部分地区施行煤电联动的请求中也可以看出电力行业尤其是发电企业对电价上涨的迫切愿望。但新华社经济分析师认为,目前电价上涨不得不考虑到现存的一些实际问题,如通胀隐忧、电力供求缓和等。从这些问题来看,目前一段时间内上调电价的时机并不成熟。

    国内通胀隐忧显现阻碍电价上调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今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达到3.2%,其中,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4%,已达到33个月来的新高,通胀隐忧显现。目前粮价、肉价等食品类价格的上涨已加大了国内通货膨胀因素,上半年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为2.5个百分点,贡献率达到78%。此前国家电监会也曾做过比较分析,中国电价水平与国际市场比,无论是从绝对数字,还是从电价占人均收入比例来说,“已不算低”。电力是基础性资源,电力价格作为一个重要的能源价格,将直接关系到许多下游行业,尤其是工业行业的成本。加之,我国处于重工化发展阶段又决定了电力需求的刚性特征,因此电力价格上涨,势必带动工业企业成本提高,很有可能引起终端消费价格集体上涨,从而加剧通胀局面。纵观前两次煤电联动,当时的CPI指数均未超过3%。一般说来,当CPI增幅大于3%时,称为通货膨胀,当CPI增幅大于5%时则演变为为严重通货膨胀。国家发改委曾分别在2005年5月和2006年6月先后两次实行煤电联动,两次上调电价时,CPI指数分别为1.8%和1.5%,连2%都不到,遑论超过3%了。

    第二次煤电联动以来电力利润持续快速增长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与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上半年我国电煤合同价格比2006年同期上涨9%。而受煤炭各项基金、运费、海运费等因素影响,6月份电煤价格进一步上涨。根据国家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当煤炭价格累计变动幅度超过5%时,其增加的成本,30%由发电厂自行消化,70%由国家通过调整电价解决,以弥补发电厂成本的增加。而此次电煤合同价格变动幅度为9%,可以说已经达到触发煤电联动的临界点。而且近两年除电煤价格上涨外,水资源收费、脱硫价格补偿不足、排污费上涨、机组利用小时下降等因素都导致发电企业成本上升。但通常国家在考虑煤电联动时,也会考虑发电行业的利润水平,2005年5月和2006年6月先后两次实施的煤电联动,销售电价每度共上涨了5.01分。受益于电价上调、快速扩张和企业内部管理加强等因素,自2006年第二次煤电联动以来,电力企业利润增幅依然很大。根据国家发改委在今年3月7日发布的2006年电力行业经济分析时首次透露,2006年电力行业完成销售收入20808亿元,同比增长20%,实现利润1446亿元,增长43%;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销售收入18752亿元,增长20%,实现利润1211亿元,增长43%,这个利润增幅已然超过煤炭价格的增长幅度。具体到五大发电集团——华能、国电、中电投、华电、大唐,2006年的经济效益非常好,利润高达263.9亿元。 从今年情况来看,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半年国企实现利润数据显示,1-6月电力行业实现利润增幅为59.4%,增长幅度大大超过同期国有企业利润增幅(31.5%)。同期,煤炭行业实现国有煤炭行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28%,煤、电两个行业利润增长情况反差较大。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日前也表示, 上半年煤炭价格的确有所上涨, 但电力企业利润也仍在不断上升,特别是在实行煤电价格联动以后, 一部分成本开支已经得到弥补。  

    在今年电力供需基本平衡的形势下上调电价有悖于市场规律

    由于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社会对电力的需求持续增加,部分地区不断出现的电力紧张状况,刺激全国电力装机容量迅速增长。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为62200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0.3%。今年1-6月份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生产设备容量为62315万千瓦,同比增长20.8%。今年上半年,社会用电量15149.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6%;同期,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4850.31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6%。随着电力装机容量的不断增加,我国电力供应状况迅速改善,电力供求形势基本平衡,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有所回落。上半年,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2437小时,比去年同期降低100小时。如果在电力市场供过于求或基本平衡的情况下提高电价,并不符合市场规律,而是一种逆向调节。

    现在上调电价可能影响以竞价上网为核心的电力改革进程

    早在第二次煤电联动实施后,就有业内人士批评此举是破坏市场公平的行为,与正在进行中的电力改革思路相悖。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是要让电力定价机制跟上煤炭市场化的改革进程。早在1999年3月,有关部门就制定了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核心的定价机制改革方案。而有业内人士认为,煤电联动的实施可能对市场公平和正在进行的以竞价上网为核心的电力改革造成破坏。煤电联动机制从表面上看好像与市场的波动及时挂钩,实质上还是一种计划手法,用行政审批的方法来定价。另外,目前的煤电价格联动办法也并不是符合条件就自发联动,还是要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煤价上涨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考虑是否联动,实施起来管理成本还比较高,而且与企业的信息也不可能完全对称,电价上涨幅度也不一定科学合理。4月份国家发改委刚刚发布过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在这个时候如果出台煤电联动,将会增加政策执行的难度。(记者金雷 梁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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