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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叫停13个电站项目

2007-12-17 15:20来源:新华社关键词: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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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决定废止吉林长春热电一厂扩建工程等13个电站项目原批复文件或文件中的,这些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并拆除相应建筑物。(12月16日新华网)

  叫停13个电站项目,看起来很坚决,很果断。但百姓要问的是,这些电力项目难道是想批就批、想停就停的吗?由此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叫停清单来看,这些项目,绝大多数都是由各级发改委审批通过的,其中,2005年以来,由国家发改委直接审批的项目就有4个。前些年,电力供应紧张,各地建设电力项目的热情高涨,有条件、没有条件的地方都建起了电厂。这其中,有未报先建的,有边报边建的,有把项目拆分避开中央审批的,当然也有国家发改委直接审批的。毫无疑问,电力项目投资已经过剩了。这些项目一旦全部竣工,电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十分尖锐,而煤炭供应也会更加紧张,电力浪费问题将十分严重。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国家发改委叫停了13个电站项目。违反了国家产业政策,出现投资过剩,当然应当实施宏观调控,该叫停的叫停,该压缩规模的压缩。

  但是,需要国家发改委给公众一个交代的是,电力项目过剩的问题,并不是刚刚出现,几年之前媒体就进行了报道,专家就提出了质疑,为什么国家发改委直到现在才叫停呢?而且,山西临汾河西热电厂项目,还是2007年刚刚由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项目,难道项目审批的随意性这么强吗?难道国家发改委不应当为此承担相应责任吗?

  这些被叫停项目,许多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占用了许多土地,很多农民因此成了失地农民。那么,项目叫停后,造成的损失谁来弥补?这些没有了土地的农民谁来安置?土地复垦资金由谁来出?

  铁本事件人们还记忆犹新,这些被叫停的电力项目,是否与江苏的铁本事件有异曲同工之处呢?是否也应当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呢?否则,盲目决策、盲目投资的行为,以后如何控制?

  从我国目前的实情来看,控制电力项目上马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对这些“既成事实”的建设项目,决不是喊一个“停”字就算完了。从政令畅通、宏观调控、科学决策、全国一盘棋、大局意识等方面考虑,还必须有人承担相应责任,有人为此付出代价,才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也才会让后人引以为戒。不然,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盲目决策等行为难以遏制,就会直接影响宏观调控的作用,影响政令畅通,影响产业政策的调整和经济运行质量,会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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