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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压小”是废止根本原因

2007-12-27 14:2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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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记者 赵栋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废止吉林长春热电一厂扩建工程等13个电站项目原批复文件或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这些项目涉及吉林、辽宁、河北、山西、河南、贵州六省共244.2万千瓦的机组。公告决定,这些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并拆除相应建筑物。

  据了解,本次废止多个电站项目仍是出于“上大压小”的考虑。大多数当年得到核准的小火电项目建设方,有的基于对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走向的把握而持观望态度,并未投入实际建设,而在建或者已经建成的小火电项目在废止后也将会得到一些相应的补偿。“压小”后才能“上大”的政策,对这些被废止项目的电厂而言,已对大机组的替代充满了期待。

  “上大压小”是废止的根本原因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本次统一废止解释称,这是根据电力产业政策和《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按照相关地区“上大压小”项目的安排方案所作的决定。

  从公布的废止电站项目批复文件清单上看,本次被废止的主要为热电机组,规模在1.2万~30万千瓦之间。其中有11项为2005年以前由国家或各地发展改革委审批,有2项为今年的规划。

  资料显示,山西为本次废止容量最多的省份。山西巴公发电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山西临汾河西热电厂、山西朔州热电厂3个项目共74.5万千瓦被废止。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翟元兴介绍,按照今年年初制定的《山西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中的“替代原则”,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能源[2005]2186号文件)核准的巴公电厂1台5万千瓦和1台2.5万千瓦机组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不再建设,而由同为中电投集团旗下的娘子关电厂2台60万千瓦空冷超临界燃煤机组替代。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7年新规划的山西临汾河西热电厂、山西朔州热电厂两个项目(发改办能源[2007]1767号)也在本次废止之列。对规划项目“始于今年,止于今年”的现象,翟元兴告诉记者,山西临汾河西热电厂与山西朔州热电厂共67万千瓦的工程确实是今年的规划。根据规划,临汾河西热电厂纳入2007年备选电站项目,朔州热电厂纳入2008年备选电站项目,但由于山西临汾市环境压力日益增大,朔州市城市供热面积也相应扩大,考虑到环境和用电需求双重因素,最终决定将上述项目废止,转而由临汾和朔州分别上马2台30万千瓦机组进行“上大压小”置换。

  废止是源于国家“上大压小”的政策这一说法,在其他省区也得到了肯定。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副处长郭晓和告诉记者,废止并非国家一味强制,而是地方都有需求,对优化地方产业结构而言,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的机组成为首选,小机组项目不再开工已是必然。

  废止会造成工程浪费吗
  根据公布的废止电站项目批复文件清单可以看出,列入废止清单的所有电站项目在规划之初均经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省级发展改革委的审批和核准。此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又统一予以废止后,有评论者对项目审批的严肃性和电力资源的浪费表示了担忧。对此,相关省发展改革委相关人士作出了解释。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贵州此次被废止的都匀发电厂工程为2台30万千瓦机组的项目(计交能[1996]1724号),该项目在1996年得到审批,但是,至今并未进行相关建设。换言之,本次废止的实际上是废止了当年的文件,而非真正的项目。

  “该项目在1996年通过了审批,但当时电力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加之在当时的条件下循环流化床的相关技术并不成熟,出于经济性等多方面因素考虑,2台30万千瓦机组的项目始终没有投入建设,因此谈不上浪费。”该负责人同时强调,“本次废止该项目便是要结合‘上大压小’的政策,废止后将在异地新上2台6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

  未开工建设的并非只此一家。据了解,本次废止的2×13.5万千瓦河南焦作沁阳铝电自备电厂项目(国经贸投资[2001]1000号)、2×13.5万千瓦河南鑫旺电力公司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发改能源[2005]2396号)也至今未开工建设。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副处长郭晓和告诉记者,由于近年来电力技术发展迅速,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以及一些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的发电机组相继投产,在小机组近年来陆续遭到淘汰的大背景下,“负责这些项目的业主有所犹豫,不愿意投入小机组,使得工程久拖未建。”而今年以来,国家“上大压小”的政策最终促使相关电厂将犹豫变为放弃,更多的投资者则希望能拿到上大机组的“路条”,因此都不再投入小机组的建设。

  据了解,河南焦作与郑州也都提出了建设60万千瓦机组项目的方案。而国家发展改革委本次废止过去的批复,便是基于“上大”之前的“压小”。

  记者电话联系了吉林白城热电厂基建处,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该厂本次被废止的2×10万千瓦机组项目(国经贸[1993]363号)也并未投产,由纳入白城市“十一五”规划的2台20万千瓦超高压凝汽机组替代,建成后主要解决白城市区供热,同时向白城地区供电。对于“废旧立新”举措产生的影响,对方明确表示:“‘上大压小’是企业发展的一次机遇,对提高当地电源结构有重要作用。”

  对于吉林长春热电一厂扩建工程,本次列入被废止名单的项目为1×5万千瓦+1×12.5万千瓦(发改能源[2005]384号),记者一直未与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无法证实是否也有大机组对该废止项目进行替代。但有资料显示,12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能源[2007]3085号文批准了长春热电一厂扩建工程项目,同意开展扩建项目前期工作。该工程是按照国家“上大压小”、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开展的重点电力建设项目,已列入吉林省“十一五”电源建设规划,工程一期建设2台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与被废止项目相联系,此新建项目应该是“上大压小”的替代建设。

  在此次公布废止电站项目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表示,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并拆除相应建筑物。对于这种既成事实的建设项目是否只是叫停便不了了之呢,损失又将由谁来埋单?对此,郭晓和认为,在调整产业结构的过程中,损失肯定是有的,但是在落实国家政策上,必须要作出一些牺牲。他同时强调,对于已经在建的项目废止后会考虑采取一些措施,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在建设大机组项目的时候考虑让其进行参股,以尽可能减少损失。对于具体的措施,郭晓和表示,“目前还在协调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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