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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发“廉洁告示”值得提倡

2008-01-14 15:1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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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成刚江苏盱眙县供电公司

      1月5日,江苏电力报三版刊发了一则消息,标题为《常熟市供电公司向业务单位发出廉洁告示》。也就是把反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寄发给业务单位,不得拉拢、腐蚀供电公司的党员、干部和员工。笔者为这一做法叫好!

      外发“廉洁告示”体现一种逆向思维。近年来,党员干部并不陌生这么一种现象:每逢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来临之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总会层层发出通知,要求所属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廉洁过节。应该讲,这是对内的,姑且称之为内发“廉洁告示”。而外发“廉洁告示”,其告示的主体则成了公司及下属单位的业务往来单位。由内变外,理念大变,试想,天底下大概总是先有送礼的,然后才有收贿的。把提醒的对象放在可能行贿的单位或个人身上,无疑是把对内提醒变为“对外防御”,无疑是把防范的关口前移了一步。

      更为主要的是,外发“廉洁告示”体现一定的威慑力,体现一种组织作为,体现一个单位的凛然正气!常见不少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有这样的内容:全年党员干部拒贿多少多少人(次),上交礼品、礼金多少多少。常言道:“为官不打送礼人”。面对这样的行贿单位或个人,实在推辞不掉的,一般也就被动地把礼品、礼金上交纪委。而眼下境况则大为改观。报道显示,该供电公司根据《关于建立常熟市工程建设黑名单制度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一旦业务单位违纪搞送礼、吃请、馈赠等活动的,将终止相应单位进入供电系统电力市场进行经济活动的资格。试想,资格被取消,无利可图,再去行贿干什么?!

      外发“廉洁告示”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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