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保卫部门不仅要负责本单位电网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辖区内的电网在建和停运工程,不论资产隶属关系和物权所有情况如何,均要对其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指导和帮助。”3月25日,新疆电力公司要求所属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必须由传统“自留地”式管理走向“大集体”式管理。
今年,新疆公司将投资近40亿元建设电网,绝大部分输变电建设项目都将跨越数个地市行政区域。新疆地域辽阔,许多输电线路穿越人烟稀少的山区荒漠,点多、线长、面广,而建设单位施工人员的临时生产、生活场所相对集中,不利于看护建设中的电力设施。按照过去“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电网设施保护模式,新疆电网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将出现“空白地带”。
过去,新疆曾多次发生盗窃、破坏在建电力设施和停运输电线路的案件,不仅给电网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还影响了工程进度。鉴于目前电网建设规模大、队伍分布广、施工现场多的情况,新疆公司专门出台了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所属各单位树立电网安全保卫“一盘棋”的思想,把工作重心从传统的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事转变为保卫新疆电网安全运行。该公司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了解当地社情,熟悉辖区环境等优势,主动与辖区内的电网建设施工单位沟通联系,完善安全保卫预案,针对本辖区在建和即将建设的输变电工程制定安全保卫计划,积极提供预防和处置涉电案件的人力、物力,使安全保卫工作能够全面覆盖辖区内所有在建和停运的输变电工程。
安全保卫工作走出“自留地”,走向“大集体”的管理方式,填补了以往在建输变电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的“空白”。该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新疆公司将对各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辖区内发生盗窃、破坏在建输变电工程和停运输电线路的案件,将依照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作者:李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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