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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不搞终身制晋级还得凭贡献 江西电力8名优秀专家被“解聘”

2008-05-07 09:26来源:江西省电力公司关键词:电力江西江西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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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江西电力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决定,对21位优秀专家人才予以续聘,对8位优秀专家人才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优秀专家人才津贴。 

  据介绍,为进一步强化对省公司优秀专家人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考核、评估优秀专家人才在岗履职情况,形成“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江西省电力公司坚持以业绩为导向,2008年修订出台了《江西省电力公司优秀专家人才考核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优秀专家人才实行动态管理,优秀专家人才考核周期为二年。该公司及所在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对优秀专家人才考核打分。考核涉及课题(论文)、年度专业分析报告、省公司任务等方面的内容,实行严格的按比例计分制。在相关领域参与重大技术课题、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方能获得奖励加分。

  该《办法》还规定,获聘的省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在一个考核周期内,至少有一年考核达到“优秀”才能够续聘,必须连续四年考核达到“优秀”标准才有可能晋升。凡出现一次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不能达优秀者即实行解聘。对现从事岗位与优秀专家人才岗位要求不相符的,也按照规定给予解聘。

  该公司今年一季度对2006年、2007年聘任的64名优秀专家人才在2007年度岗位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考核。其中有32名同志考核为“优秀”、31名同志考核为“合格”、有1名同志考核不合格。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对2006年聘任的21名优秀专家人才进行了续聘,同时取消了8名同志“优秀专家人才”称号。

  信息来源:江西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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