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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方家山核电总承包合同签订

2008-05-12 14:2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方家山方家山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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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杨雅洁报道 4月30日,中核集团福清、方家山两大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订。这是中核集团首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调试(EPC)总承包的形式进行核电工程建设。

  这种完整意义上的“交钥匙”工程建设模式,是我国核电建设向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中核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中核集团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发展核电的方针,发挥核电建设主力军作用,不断推进核电建设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整合核电科研、设计、工程管理等资源优势,为我国核电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福清、方家山核电工程业主单位对工程各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重点控制,并对工程承担最终责任。其中,福清核电工程业主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由中核集团和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以51%和49%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全面负责工程的建造、调试、运营和管理。

  福清核电工程位于福清市三山镇,规划总容量为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期工程将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主体工程计划于今年11月开工建设,预计两台机组分别在2013年、2014年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方家山核电工程是我国首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的扩建工程,规划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预计在今年年底具备开工条件。两台机组规划于2013年年底、2014年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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