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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发生应急启动彰显法制份量

2008-05-13 14:51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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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四海

      据新华社报道,2008年05月12日14时28分,在四川汶川发生了7.8级地震后,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正当天下午就抵达成都指挥救灾,灾区313次余震还未平息之际,国家减灾委就紧急启动国家二级救灾应急响应,民政部已从西安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紧急调拨5000顶救灾帐篷支援四川灾区。总参谋部的也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成都军区、武警四川总队5000余官兵急赴灾区展开救灾,地震专家组飞奔四川支援,各新闻媒体迅速跟踪报道,大灾刚降救援响应之快,让人想起30年前的唐山大地震,简直就是两个时代的对比。

      相隔30年,面对突发事件响应速度的快慢不仅显示出国力不同,还显示出法制程度的不同。这次汶川地震的发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后,又遇上的一次考验。年初的特大雪凝灾害,就让人看到法制的力量,如今党中央、国务院的紧急部署,又一次叫人感到了法制的份量。诚然,大灾发生对任何一个政府来说,都必须全力以赴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到抗灾救灾中。但如果没有法制的保障,社会力量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只有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才能有力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得到有效保证中感觉到法制的份量。

      那么,对电力行业来说,安全生产上的突发事件,也必须依靠法制力量来预防和控制,特别是大面积停电事故,对社会影响之大,通过今年的雪凝就令人感到像是经历一场战争的摧残。没有健全的法制,仅仅单纯地依靠行政命令,各种救灾力量的协调性可能会打折。欧美等发达国家控制煤矿事故,就是靠法制的完善来预防和降低事故发生的。同样,在大灾面前,如何有效地调动全社会力量,也需要显示法制的份量,这是文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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