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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接证监会罚单

2008-05-28 09:46来源:深圳商报关键词:证监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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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ST大唐、西昌电力今日分别就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况发布公告。
  
  ST大唐(600198)称,根据公司于2008年5月26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下达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违反企业会计相关规定导致2004年度虚增利润37186597.53元,并在2004年年报披露虚假财务信息的行为,构成了原《证券法》有关条款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公司2004年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没有披露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构成了原《证券法》有关条款所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行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如下:责令公司改正虚假陈述行为,并对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上述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或罚款。公司放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其他当事人因已不在公司任职,公司未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意向。
  
  西昌电力(600505)称,2008年5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送达了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定:截至2005年6月30日,公司有7笔重大对外担保合同一直未披露,担保金额73400万元;有7笔重大对外担保未进行及时披露,担保金额78705万元;公司的2003年半年度报告、2003年年度报告、2004年半年度报告、2004年年度报告中分别有13笔、18笔、19笔、24笔担保未披露,担保金额分别为28300万元、69800万元、60000万元、114805万元。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构成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条款规定的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及所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对于前述违法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良宾和时任董事长张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两人已经另案处理。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如下:对公司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或罚款。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在前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第四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前任实际控制人目前已经离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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