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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例低频噪音扰人惹诉讼

2008-06-30 13:51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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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李斌报道辛苦买套房,住进后竟然发现卧室的下面就是配电房,每夜“枕”着变压器睡觉,其无休止“嗡嗡”的吟唱,不仅让家人难以安眠,而且随后租房办公的房客也难耐其扰被迫退房。家住安徽合肥东海花园的钱先生在和开发商反复交涉没有结果情况下,于日前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2004年11月1日,钱先生与合肥东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东海花园”住房一套。但住进后,钱先生就饱受24小时不休的低沉“嗡嗡”声。白天还好些,一到夜深人静,声音显得特别大,吵得人无法休息,整天精神萎靡不振。纳闷的钱先生下去一看,情景让他吃惊不小。原来自己房屋3间卧室的正下方负一层居然是配电房。钱先生查阅相关规定得知住宅建筑中根本不宜布置变压器、锅炉房及其他有噪音振动源的设备。于是,钱先生多次要求开发商将配电房移至其他地方,但开发商未予明确答复。

      无奈之下,钱先生将房屋租给他人办公,双方约定租赁三年,但承租人在租用几个月后表示夜晚根本不能办公,更不能休息,要求退房,钱先生只好同意。如今,房屋一直空置。

      钱先生认为,开发商将配电房布置在自己房屋的楼下,其产生的低频噪音已严重影响了房屋的正常居住和使用,且在宣传时将地下层平面图和地上层平面图分开宣传,使处于信息弱势的自己无法清楚了解其购买房屋的正下方就是高压配电房,有违诚信原则;开发商将配电房布置在原告房屋楼下后,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配电房进行密闭,对变压器进行减震、消音处理,且没有对房屋楼板进行隔音处理。

      钱先生的代理律师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方爱国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开发商的设计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小区验收也合格,但开发商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对待这种事情。方律师说,开发商表示以环保部门的检测为依据,但类似变压器产生的低频噪音,目前技术检测、法律规定均为空白,环境检测部门往往以测定生活噪音作为该住宅是否适合居住的标准。

      此案目前正在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之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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