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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电价水平和政策建议

2008-07-16 13:44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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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厚
  国务院决定从7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2.5分/千瓦时,这对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减少发电行业亏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政府对电价采取分步走的策略,也有利于缓解通胀压力,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本轮能源价格的上涨是全球性的,是在石油价格上涨带动下,天然气、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的全面上涨。鉴于此,一些国家已经纷纷上调了包括电价在内的二次能源价格。

  一、与国外电价相比,我国电价处于偏低水平
  对全球主要国家的电价水平进行对比。2006年,居民电价最高的丹麦、意大利、荷兰、德国等前10个国家的居民电价在20~30美分/千瓦时之间,我国的居民电价5.73美分/千瓦时。2006年,工业电价最高的荷兰、德国、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前10个国家的工业电价在14~23美分/千瓦时之间,我国的工业电价6.47美分/千瓦时。这里反映了一个信息,即我国的居民电价低于工业电价;而在世界上多数国家中,工业电价低于居民电价。

  二、与其他能源产品价格涨幅相比,电价涨幅处于较低水平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石油、煤炭等资源品均稳步推进市场化进程,产品由市场定价。成品油价虽然仍由政府定价,但调价周期短,基本随原油价浮动。2007年,整个工业品出厂价格比2002年上涨了1.22倍,年均涨幅4.18%;煤炭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了1.71倍,年均涨幅11.27%;石油工业品出厂价格涨了2.34倍,年均涨幅18.52%;而电价上涨仅1.11倍,年均涨幅2.09%。

  电价的涨幅,低于一次能源产品价格的涨幅,甚至也低于工业品整体价格涨幅。这一方面表明,电力工业为其他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也客观上为高耗能产业的过度发展提供了条件。低电价也放大了社会对资源的需求,使得能源消费持续快速增长,而能效水平较低。2006年,全国消耗了24.5亿吨标准煤,相对于2002年的15.1亿吨标准煤,增长了62%,单位GDP能耗是日本的9.7倍。要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使能源价格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反映供求和反映环境补偿成本,有利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

  三、与一次能源产品价格相比,电价相对较低
  电力作为重要的二次能源,煤炭是其主要原料,煤炭成本占了销售电价的主要部分。用单位发电煤炭成本占终端销售电价的比重,作为一次能源与电价的比价,可以判断出电价的相对高低。
  在我国电价构成中,燃料成本所占比重远远高过西方国家。我国的销售电价中,燃料成本占比重约40%,2008年预计这个比重将升至45%左右。在发电企业中,燃料成本占上网电价比重近70%。这意味着,我国电力企业的自我生存和发展空间狭小。

  四、结论和建议
电价偏低的结果,是电力被滥用,资源被浪费,不利于节能。针对这类问题,以下几个建议值得引起大家的重视:
  1.要逐步提高电力等能源产品的价格
  政府政策是否能长期有效,关键是看对执行者是否具有经济合理性。促进能源使用者自觉节能,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关键,而决定能源使用者行为的关键因素是能源产品的价格,能源使用成本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用能和节能的替代深度。长期扭曲的资源品价格,只会使粗放型的经济结构更加僵化,更加难以转型。占世界人口20%的中国,要完成工业化的任务,必须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只有节约优先,从根本上改变电力等资源产品价格偏低的不合理现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诱导技术进步和促使产业结构优化,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2.要保持电力与一次能源合理的比价关系
  电力产品,衔接了上下游产业。电力产品价格应该做到将一次能源市场的信息及时准确传导给下游产业市场,从而正确引导电力生产和消费。因此,必须保持电力产品与一次能源产品的合理比价关系。目前的电价不能随一次能源产品价格浮动,否则其直接结果是正确的价格信息被阻断,社会过度消耗电力,能源被浪费,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被削弱。

  3.要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
在现代社会中,电力产品已日益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因此,促进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也关系到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电力产品价格不仅要体现电力产品成本、电力供需和资源稀缺,而且要能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使电力企业有能力调整产业内结构,提高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比重;有能力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能力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减排;有能力加大资本投入,开发清洁能源。
  (作者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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