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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错乱 亟待电改深入

2008-07-29 09:19来源:投资者报关键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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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王雪婷

  投资者报(记者王雪婷)根据近日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每度上调0.025元,在长达两年时间里“按兵不动”的上网电价也在随后的几天“破冰”,平均上网电价每度上调0.017元左右。  

    然而相比连年煤价上涨给发电企业带来的经营亏损压力,盈利状况一直尚佳的电网企业还要从中分一杯羹,引发了很多人的不解。

  对此,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称这主要考虑到电网公司面临的还本付息的巨大压力,国家电网则表示,这主要是由于“脱硫改造”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补偿。然而这一说法似乎并不能得到业界尤其是电力生产企业的普遍认同,业内人士纷纷呼吁电力改革。

  电网、发电企业分利2.5分

  关于这次电价调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电价调整的部分,60%至80%以提高上网电价的形式分配给发电企业,其余部分则主要分配给电网企业。此次之所以分配给一直盈利的电网公司一定的利润,除了以上脱硫改造之外,还主要考虑到“十一五”期间为提高电网输配送能力,电网企业每年要增加投资3000亿元左右,增加了还本付息额的负担。

  国家电网新闻处副处长刘心放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历次煤电联动方案,都是以“成本定价”的原则进行,即根据成本上涨的幅度,测算出上网电价上涨的幅度,再测算到终端销售电价上涨的幅度。而本次调价是“非联动性上涨”,即因电煤限价,不是根据电价成本上涨多少进行的调整,而是根据CPI所能承受的幅度倒算的。

  理论上上网电价的上升幅度应占销售电价上调额度的70%,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025元后,则上网电价应当上调大约0.0175元,本次上网电价上调幅度略微偏低,从这次提价中电网公司每千瓦时电大约可获利7厘至8厘。

  刘心放告诉记者,这次给电网的补贴主要用于国家对“脱硫改造”的补偿。“近年,国家推行节能减排,要求电厂更新脱硫设备,发电企业拿不出钱,财政补贴也一直没有到位,国家就让电网公司先行垫付。每年国家电网要因此支付100亿元。”刘心放表示,“这次提高电价就是国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对先前欠款的一种偿还。近年,国家非常重视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但对他们的补助也是由电网公司先行垫付的,大约每度电中有5厘是给他们的。”

  刘心放说:“据我了解南方的情况也是这样。”但截至发稿时止,记者未能与南方电网取得联系,但发改委对南方电网的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安装脱硫设施的新投产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调整为:广东省0.4792元、广西自治区0.4107元、云南省0.3053元、贵州省0.3094元、海南省0.4118元。未安装脱硫设施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

  加强电网建设刻不容缓

  为提高电网输配送能力,国家电网每年要增加投资3000亿元左右,暴露出国家对电网建设的投入不足。近5年来,国家共给电力系统投入了12000个亿,其中73%给了发电企业,27%给了电网。

  此外,为了鼓励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酒泉已开始建设世界上最大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但与风电基地建设密切相关的电网建设明显滞后,这成为制约风电发展的一大瓶颈,所以加大电网投资已刻不容缓。

  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披露的“十一五”电网发展规划显示,5年时间两家公司在电网建设上的总投资将分别达到8500亿元和2340亿元。电网的成本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购电成本、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维护以及银行贷款造成的财务费用。虽然电网总的来说还是盈利的,但利润率很低,与其资产相比不成比例。目前国家电网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了60%,偿还贷款的压力非常大。

  刘心放介绍,去年,国家电网建设投资为2400亿元,而当年净利润才470亿元,资金缺口非常大。另外,今年雪灾和地震灾害对电网的冲击非常大,雪灾使国家电网直接损失104.5亿元,地震使国家电网损失近120亿元。考虑到今年钢材金属等原材料的上涨,如果要修复这些电网,国家电网就花去了736亿元。而去年470亿元的利润远不能弥补两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我想发改委在决定电价上调后的利益分配时,可能是希望通过照顾电网企业的利益,来弥补或部分弥补其建设资金缺口。”刘心放说。

  疾呼电力改革

  然而无论是脱硫改造,还是电网建设这一解释似乎不能得到业界的充分认可。

  华能集团一位中层管理人员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以上两点解释都能理解,但电网公司内部多部门之间业务庞杂,在理清电网运行成本方面含糊不清,交叉补贴时有发生,所以很难清楚地量化资金缺口、成本数额和合适的补贴额度。而且电网的成本基本上是固定的,虽然销售电价也是国家管制,但不论在国家电网还是南方电网,都是某一区域内的单一购电方,发电企业只有通过电网公司才能把电卖出去,事实上形成了电网公司的垄断地位,没有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国家到底怎么补,补多少才真的合适,因为没有公开和透明的渠道,公众无法监督,所以电网内部必须加快主辅分离改革。”该人士表示。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4年,国家电力改革领导小组就形成了第一份“主辅分离”改革方案。但由于“电荒”影响,这个方案未能获得通过。直到2007年年初下发的《“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规定“十一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加紧处理厂网分开的遗留问题,然而这次改革又因国家电网公司反对而再次搁浅。

  “虽然我不知道详细的数据,但我感觉分配上应该再往发电企业这边倾斜,毕竟煤价成本快速升高,发电企业很难承受。”上述人士说。

  中信证券在前不久的一份报告中也对发电企业的盈利能力做出了“弱于大势”的评价。该报告作者杨治山表示,电力供求仍然属于弱平衡,长期行业正常的投资环境也将恶化,一批优秀的上市公司将被迫戴上“ST”的帽子,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和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功能均将丧失,从投资周期角度判断最终将在2至3 年后,重蹈“电荒”覆辙。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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