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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力领导人员将交流任职

2008-08-25 10:48来源:新疆电力公司关键词:新疆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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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员多年干一岗的局面在新疆电力公司将不复存在。从8月中旬开始,新疆电力公司规定,凡是由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根据任职年限和任职岗位,将通过调整、轮岗、挂职等形式进行交流,彻底打破了有些领导人员在一岗一地长年任职不变的模式。

  为全面提高领导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廉政建设,新疆电力公司党组出台了领导人员交流工作规定,决定对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凡是在同一单位(部门)、同一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主要负责人和满8年的副职人员将进行交流使用;对现任领导人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将交流到基层挂职锻炼;对于工作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领导人员,将交流到条件艰苦的单位任职,进行综合能力锻炼;对基层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将交流到新疆电力公司总部,进行培养锻炼;对有亲属关系的领导人员,如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等关系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对于在招投标、物资、财务、人事等特殊岗位工作的领导人员,任职满6年将进行交流。

  该公司规定,凡确定进行交流的领导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将予以免职或降职。交流人员到达新岗位后,不得干预原单位工作,也不得从原单位随带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等公共物品。(李易峰)

  信息来源:新疆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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