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综合正文

近千家耗能大户2007年节能达3817万吨标准煤

2008-09-04 09:22来源:新华社、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关键词: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日宣布,承担国家节能任务的998家企业大部分完成去年的节能任务,合计节能3817万吨标准煤。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与省级人民政府签署《节能目标责任书》的998家企业中,953家参加了当地省级政府的年度考核,3家破产,15家被兼并,26家停产,1家企业用能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企业中,879家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占92.2%;74家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占7.8%。
       作为全国节能减排的一项重大措施,我国从2006年起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上述企业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节能投入逐步增加,基础工作不断加强,通过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实施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检测等,淘汰了一大批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采用先进节能技术。

      据发展改革委估算,998家企业2007年节能技术改造总投资达500多亿元,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8000多个。
      发展改革委要求,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对这些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上述考核结果交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

      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由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发展改革委要求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报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限期整改。这些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此外,年内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

       发展改革委表示,尽管近千家企业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企业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的节能管理人员;仍有部分企业没有设立专项节能技改资金,节能研发和技改投入不足;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薄弱,一些企业没有达到能源三级计量要求;个别企业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耗能工艺和设备情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