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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供需长期协议 煤电争走向煤电合

2008-09-19 10:46来源:新华每日电讯关键词:煤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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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华电、国电等7家电力“巨头”15日中午在太原晋祠宾馆与山西焦煤、同煤、阳煤等6家重点煤企签订了煤炭供需长期协议。据了解,这些长期供需协议合同期从2009年至2013年,总量达11575万吨。 

“签订的长期供需合同只是定了数量,没有具体定价格,在市场逐渐放开的背景下,今后双方还是要随行就市,根据市场行情灵活调整。”山西某重点煤企的负责人表示。 


华能集团总经理曹培玺介绍说,2007年华能集团电煤消费量为1.4亿吨,其中从山西煤炭的购买量为4000万吨,约占总量的30%。华能集团将继续加强同山西重点煤企的战略合作,到2011年来自山西的电煤供应量将达到5000万吨。 

业内专家表示,惯于“顶牛”的煤电双方摈弃门户之见,签订供需长期协议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对于缓解煤电矛盾,重构煤电关系将起到积极作用。 

煤炭与电力消费的区域分布不均衡特点,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北煤南运”“西煤东送”“负荷中心发电”的产业格局。 

今年以来,电煤价格不断上涨,供应呈现紧张之势,电厂燃料红灯频闪,因缺煤停机一度增加……与往年煤电单纯的价格之争相比,今年的矛盾焦点同时涵盖了价格与供应两个要素。 

为遏制煤价过快上涨,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两次出台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包括重点合同电煤和非重点合同电煤,其出矿价(车板价)均以今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明确要求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月19日价格水平。 

与此同时,国家还连续上调了销售和上网电价。 

“煤电之争”不绝于耳,是非恩怨难以说清的煤炭和电力,实际上是一对唇齿相依的“欢喜冤家”。此次煤电双方签订长期煤炭供需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煤炭直接购销关系,对于保证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意义重大。 

曾任华能集团董事长、现任山西省副省长李小鹏表示,煤电双方是密切的上下产业链,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既是国家能源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煤电企业做大做强的迫切需要。 

煤电企业签订供需“长协”,是否可以终结“煤电之争”呢? 

市场观察人士认为,从长期看,还是要深化能源产品的市场化改革,理顺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的价格关系,形成有效、及时的价格和供需信号市场传导机制。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等专家建议:一,适时推进电厂竞价上网,有利于成本控制,减少煤耗。二,推动煤电一体化,根据煤炭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决定产业模式,在煤炭主产区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三,国家应当加紧建立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适度发展煤炭期货,构建“汇集信息、发现价格并充当调控平台”的煤炭市场体系。(记者陈忠华、王炤坤)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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