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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职工持股电力系统受阻

2008-09-23 15:21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电力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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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19日,由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电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出台,电力领域内持续多年的清退职工股的争论因此尘埃落定。《意见》明确规定,限制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一年内全部限期清理电网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的发电企业股权。电网企业中层以下职工,则被允许保留已经持有的发电企业股份。但据有关媒体报道,《意见》在电力系统内遇到了较大的阻力。

  问题:规范很复杂很繁琐
  据媒体报道,按照国家电网内部规定,国家电网所属26省市地方电网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必须在2008年上半年完全清退股权。但由于退股后职工安置问题,是目前国网面临的难题。特别是企业中的干部,从“三产”企业回来后如何安排是问题。另外,退股后,利益链条断裂,一些企业效益可能会出现下滑。因此,目前两大电网先只能从形式上让电力职工退股。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意见》中提出的发电企业可以优先回购相关人员予以清退或者转让的股份,但对于优先回购的方式并没有明确,对回购的价格也没有进一步地明确,这给实际操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中层管理人员如何界定,间接持股方式的认定等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界定。这些比较模糊的界定,都预示着规范电力职工持股行为是一个很复杂、很繁琐的事情。
  《意见》出台后,各界最大的疑虑在于能否有效执行。由于电力职工持股企业大小不一,在几乎每一个省和大部分地市县乡都普遍存在,每一个地区职工持股企业的资产状况、发展规模又不尽相同,甚至其中一部分已经完成了从职工持股企业到私有化的过程。业界普遍认为,如何针对具体情况来实行退股,将是《意见》执行中碰到的最大挑战。截至目前,四部委仍未出台具体执行步骤。

  现象:大量存在于垄断行业
  事实上,职工持股是电力系统由来已久的一个历史问题。
  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电力供需缺口越来越大。为缓解电力紧张和投资不足,国家出台了“集资办电”的政策,号召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发电企业,鼓励大、中、小电站一起建设。由此,电力系统职工开始通过电力多种经营企业投资发电机组。80年代末期,用电指标一度紧缺,一些多经企业依靠倒卖指标起家,完成了“第一桶金”的积累,继而通过职工持股继续融资。但总体而言,这些企业当时仍规模很小,且极为分散。
  2002年2月,国务院下发“五号文件”,确立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当年年底,国家电力公司进行了第一步“厂网分开”的改革,将电网与发电分离,成立了五大发电集团和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两个电网公司,进而推进“竞价上网”试点,以逐步建立规范、公正和高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
  但“厂网分开”后,电力体制改革即陷于停滞。面对因职工持股而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利益网,原本应继续推进的“主辅分离、主多分离”改革迟迟无法启动。与此同时,各级电网公司仍在通过旗下从事多种经营的职工持股公司,大举挺进发电领域,一方面趁电力改革之机,从母公司低价甚至无偿获得了一部分发电资产;另一方面,依托电网系统的垄断继续扩张,获取丰厚利润。

  业界人士纷纷指出,通过改革,中国在发电领域已经形成竞争,但电网公司作为垄断企业,却是惟一的购买者,有权决定买谁的电和以什么价格购买。在这种情形下,电网管理层和职工投资发电企业,势必带来大量关联交易,造成不公平竞争。
  2003年年初,山东鲁能集团新一轮职工持股已近完成,当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三部委出台了《关于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下称37号文)。37号文在叫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同时,还表示将抓紧制订规范电力企业职工持股的正式文件。然而,由于争议巨大,正式文件迟迟未能出台,而致力于紧急“叫停”的37号文,并没有阻挡住电力职工持股企业继续扩张和进一步退出并实现私有化的步伐。
  “当人们发现其问题严重性的时候,职工持股企业已经盘根错节,羽翼丰满,难以靠一个‘叫停’的命令就停下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2004年,贵州金元、江苏苏源、四川启明星等电力企业职工持股、企业依靠垄断的呵护,迅速膨胀的消息纷纷见诸报端。当时,省级电力职工持股企业的资产规模正如滚雪球一般扩大,包括山东、江苏、贵州、四川、湖南、宁夏等在内的诸多省份,由省电网公司发动,掀起了大规模职工持股浪潮。而鲁能更因2006年秘密私有化曝光后受到各界广泛关注。
  事实上,职工持股并不止于电力行业,在很多国有垄断领域和非垄断领域都大量存在。例如铁路系统、电信行业和石油煤炭领域。至上世纪90年代后期,职工持股更成为不少地方企业的改制药方。著名的娃哈哈集团即在这一阶段完成了职工持股的改制,并在改制后形成了创始人宗庆后与职工控股的格局。

  规定:清退职工股是上市先决条件
  记者从电力业内获悉,清退的时间限定在一年之内,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发改委和电监会等相关部门都将对清理结果进行监督。同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会增加更细的规定,譬如工资结余问题,在很多职工持股的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都曾用职工的“工资结余”作为启动资金,直接投资发电企业,这些股份将全部收归国有。
  而管理层退出后,由于职工企业无法再依靠垄断确保收益,普通员工很可能会跟进退股。另外,上述文件出台为解决厂网分开所遗留的员工持股问题划定了解决期限,从远期来看,也为理清厂网之间的产权、促进电网企业IPO扫清了障碍。
  今年6月18日,国资委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职工持股及职工持股企业的投资限制进一步扩大至所有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证监会也严格规定,包含职工持股的企业,必须把清退职工持股作为上市的先决条件。中国铁路工程公司上市前,就出资10亿元清退了职工股。

  案例:职工暴富已登峰造极
  宁波银行用事实诠释资本市场的原罪——它批量生产出91个千万富翁和896个百万富翁。而近日被暴炒的四川蓝剑饮品集团,或许将成为不久后的又一个宁波银行,“蓝剑虽然上市八字还没有一撇,但内部职工股已经炒到了30元/股,而现在A股的平均股价才8块多,蓝剑到了何等疯狂的境地?这里面的意思已经再明白不过,即使蓝剑无法上市,持有四川蓝剑原始股的原始人都已经暴富了。”一业内人士在看了本报关于蓝剑集团原始股暴炒的报道后,发出这样的感叹。
  事实上,四川蓝剑集团以前是集体企业,以生产啤酒起家,后进入到饮品和医药领域,2005年,蓝剑饮品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成为了股份制企业。股份制改造后,蓝剑集团的高层领导获得了100万股以上的股份,中层领导大约获得10万股左右;普通职工只要是在蓝剑工作3年以上的也可获得蓝剑的股份,大约是几千股。
  蓝剑饮品集团的上市究竟走到了哪一步,目前没有人能说的清楚。该集团的上市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数,毕竟中国企业要想上市,要过五关斩六将,经过多道手续和审核才能得到宝贵的上市机会。由于市场人气低迷,6月中旬以来,新股过会到正式上市的间隔延长。从6月中旬以来,已过会30家公司中,只有中国南车和美邦已经正式登陆A股,另外还有28家公司过会两个月仍无法上市。在这种市场行情下,蓝剑饮品集团要想上市还不知道要等待多少时日?
  四川蓝剑饮品集团在“5·12”地震中受灾严重,从证监会给予灾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的角度来看,四川蓝剑饮品集团应该可以上市,但公司走了一条与宁波银行一模一样但发展得更加登峰造极的路。“还没有上市,职工股这种白条就炒到了天价,宁波银行诠释了大小非的疯狂,而四川蓝剑将这个疯狂推上了顶峰!”该业内人士谈到。(来源:《金融投资报》记者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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