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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力公布10项承诺 停电需提前7天公告

2008-11-07 09:33来源:天津市电力公司关键词: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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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6日电 5日,天津市电力公司于5日向社会公布10项承诺。

1.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客户一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

2. 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 城乡居民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 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 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 计划内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 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为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 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 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新闻关键词: 天津市电力公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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