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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十三省明年试点秸秆沼气集中供气

2008-12-17 10:17来源:常德日报关键词:秸秆沼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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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我国将在黑龙江、内蒙古、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等13个省(市、区)进行秸秆沼气集中供气项目试点。昨晚,在我市共和酒店召开的全国秸秆沼气试点项目座谈会就明年在各试点省(市、区)进行的项目进行了意见征求,并对《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项目可研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各试点省(市、区)的农村能源办主任,农业部工程中心、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科院沼气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据悉,为确保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项目工作顺利进行,使试点工作收到实效,农业部组织了专家对可研报告进行了初步评审,此次座谈会针对评审后的《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项目可研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再次审定,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化工大学等5位科研专家在座谈会上提交了5份秸秆沼气试点专业项目以供选择,原则上每个试点省仅支持一项。

  我国生物质资源丰富,每年秸秆产量达到7亿吨,如果通过技术转换用作能源,相当于3.5亿吨标准煤产生的能量。如今,秸秆的综合利用已经大幅度提高,既解决了沼气发酵原料不足的问题,推动了秸秆综合利用,又有利于秸秆还田,有效培肥地力和增强作物的抗逆能力。最近,国家又新增30亿元投入,用于农村户用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和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建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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