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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燃煤电厂已完成“十一五”任务的94% 上海现役电厂脱硫上半年画句号

2009-01-08 09:55来源:www.chinapower.com.cn  关键词:燃煤电厂煤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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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上海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和各煤电厂等多方努力,“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已有外高桥电厂、石洞口电厂等10家现役电厂24台共724.9万千瓦机组完成脱硫,完成“十一五”任务的94%,其余任务有望在200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
  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出台补贴政策,成功破解了特大型城市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的难题。目前,全市从2005年到2008年底累计共有10家现役电厂27台共819.9万千瓦燃煤机组,已建成脱硫设施并投入运行,新建成外高桥三电厂两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同时建成脱硫设施并运行。
  上海还积极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关于小发电机组关停的计划,截至2008年年底,全市共关停小机组69.5万千瓦,到2010年,余下的143.8万千瓦小机组将全部关停。同时,上海还将完成所有电厂的脱硫设施运行工作。

  政府重视 确保拿下“硬通货工程”

  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先后发布了上海“十一五”期间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和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实施方案,把全市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并明确时间节点。
  2008年上海市二氧化硫减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从用能量增长方面看,全市全年用能总量突破1亿吨标煤(2007年0.97亿吨标煤),增幅超过8%,净增800万吨标煤以上。其中,工业用能居高不下,交通用能增势不减,建筑生活用能快速增长,而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上大压小”实现节能的难度越来越大。要在能源供应紧缺、二氧化硫新增幅度大的情况下实现减排目标,难度可想而知。
  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污染减排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俞正声多次强调加强环境保护,转变发展方式,并对节能减排、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改善环境质量作出重要批示。市长韩正多次强调“完成污染减排是刚性指标,铁的纪律,宁肯牺牲1到2个百分点的GDP增长,也要把污染减排任务完成好”。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多次听取节能减排情况,四次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大会部署推进,并两次下发文件,制订了上海“十一五”期间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和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实施方案,以及2008年二氧化硫减排计划,明确在确保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的同时,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是完成500万千瓦以上现役电厂燃煤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并按“上大压小”要求关停5万千瓦燃煤机组。
  这些被称为“硬通货工程”的脱硫设施上马后,对上海二氧化硫减排任务的完成有着重大的意义。

  多方联手 监管上做到严格细致

  脱硫设施的建成,只是在二氧化硫减排上走出了第一步,稳定高效的运行,让脱硫设施发挥最佳作用才是关键。
  上海市环保局在环境保护部对上海二氧化硫减排核查的基础上,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找出了脱硫设施运行台账记录和管理不规范、违规开启旁路、CEMS定期比对监测频次偏低、数据有效性审核不及时等监管盲点。经过研究,市环保局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脱硫设施的运行。
  如针对脱硫装置的投运率和脱硫效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市环保局出台了加强电力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一是要求火电企业建立规范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并以台账为基础建立与台账记录相关的原始文件和票据档案;二是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三是企业的脱硫设施无论是计划停运还是临时停运都必须上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必须上报,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每月必须上报。
  针对由于烟气走旁路造成脱硫设施效率达不到要求的问题,市环保局专门开会要求所有电厂烟气旁路通道,限期安装在线计量监控装置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针对脱硫设施管理台账不规范的问题,市环保局还专门出台了加强台账管理的具体要求。
  在此基础上,市环保局专门成立了二氧化硫减排专项监察工作组。工作组由市环保局污控处、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组成,每月制定监察工作方案,分头实施。工作组已对有关电厂开展了两次专项监察。核查的重点主要包括脱硫设施的台账管理工作、旁路流量计的安装工作和DCS系统升级等。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通过核查,提高了电厂从领导到具体操作人员对二氧化硫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关电厂加强了现场管理和运行人员的岗位培训,落实了责任制,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台账管理制度和脱硫设施运行规程等,有效推进了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由于全市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都已经在按计划落实,因此,填补上海市二氧化硫减排总量缺口只能通过提前关停小机组来实现。为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精神,上海市环保局多次会同市发改委、市经委等相关部门协调商议,在综合考虑本市“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区域用电需求和供电安全等因素的情况下,对实施方案反复论证优化,三部门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拟定了全市优化后的“上大压小”实施方案正在协调推进。

  政策激励 电厂享受到减排果实

  由于上海电力煤炭质量普遍下降、脱硫机组运行不稳定等原因,尽管各电厂尽了努力,但对上海“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还是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了准确把握全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形势,让电厂也享受到减排的经济果实,提高电厂对二氧化硫减排的积极性,上海市还在国家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补贴的基础上,出台了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建设费用补贴办法。凡列入《上海市“十一五”期间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并在2010年底前完成的现有电厂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设施的建设,均可得到政府补贴。
  同时,在补贴标准的设置上,上海市政府为体现鼓励先行实施的原则,采用阶梯式的补贴方法,对脱硫设施建设早完成和脱硫成本相对较高的小机组适当提高了补贴标准。例如20万千瓦以上的机组,在2010年底完成脱硫设施建设的,每千瓦补贴28元,如果提前到2008年底完成脱硫工程建设的,就可获得每千瓦40元的政府补贴。
  补贴方案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电厂的脱硫积极性,各电厂纷纷调整计划,建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加大脱硫工程建设的推进力度,目前,已经有4台共270万千瓦机组完成脱硫工程建设。
  为提高上海市燃煤电厂对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的积极性,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出台了上海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超量减排奖励政策,对脱硫设施年投运率高于95%并且平均脱硫效率高于90%的发电企业,二氧化硫超量减排部分给予4000~6000元/吨超量减排奖励。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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