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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地方立法加快电力基础建设

2009-04-24 09:51来源:四川省电力公司关键词:四川乐山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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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乐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率全川之先地方立法,强力推进电力工程建设。

  近年来,随着乐山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电网建设步入高速发展阶段,2009年乐山电网预计投资规模将超过5亿。在电网高速发展的同时,电网征地和赔偿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电网发展进程,为解决制约电网发展的“瓶颈”, 乐山市政府在广泛征询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于4月9日正式颁布了该《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在电网建设、电力通道建设中的责任主体地位,限定了施工场地移交时限;规定了市级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审批许可期限,大大提高电网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为电网建设开辟了“绿色通道”;明确了征地、线路通道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补偿标准。同时,将电网基础建设纳入乐山市“投资促进年”各项工作一并考核,加大了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

  该《实施意见》出台后,将有效缓解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进一步促进乐山全社会增强对电力建设、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意识,为电力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利于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和电网平稳经济运行。(来源:四川省电力公司 喻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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