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供电监管,维护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查基层供电企业贯彻落实《
华东电监局供电常态监管实施意见(试行)》情况,5月11日至15日,华东电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徽省芜湖供电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此次检查是在《华东电监局供电常态监管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实施后的第一次现场检查,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供电监管机制,改变供电检查方式的一次重要实践活动。检查组由华东电监局稽查处、价财处、资质处三个处室工作人员组成,并聘请专业技术强、业务知识广的供电专家全程参与,检查前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接奔赴供电企业现场,全面检查基层企业供电服务的实际情况,取得了较好效果。
从检查情况看,芜湖供电公司能够根据《华东电监局供电常态监管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对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8年供电监管报告》指出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认真梳理供电服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行了整改和完善,供电服务工作得到芜湖地区广大电力用户普遍好评。
但检查中也发现芜湖供电公司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方面仍存在着行为不够规范,管理不够细致等问题。
下一步,华东电监局将继续推进加强供电常态监管工作,及时进行阶段总结,加大对供电企业用电业务流程监管,促进供电企业更好地规范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加强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监督力度,督促供电企业加强自律,增强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透明度,从源头规范供电市场行为,进一步提高供电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