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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电力推广国网品牌实行“三统一”

2009-09-14 14:22来源:互联网关键词:国家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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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培训授权禁止从事“国家电网”品牌标识设计制作


  本网讯记者李洪明通讯员陈碧云报道记者从江西省电力公司9月8日召开的“国家电网”品牌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该省公司对“国家电网”品牌的推广应用实行统一招投标、统一制作、统一管理,以确保“两个百分之百”目标的实现,增加“国家电网”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据了解,在国家电网公司成立后,江西公司不遗余力的推广“国家电网”品牌,并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各个场所推广应用了“国家电网”品牌,“国家电网”品牌已成为公司员工思想和行为自觉行为,形成了员工自觉爱护和维护“国家电网”品牌形象的良好氛围,使“国家电网”品牌的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提升“国家电网”品牌的美誉度,该公司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公司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在开展品牌标识标准化工作中量化评价、强化考核为,不断提高公司系统品牌标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不断完善品牌标识规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在此次会议上,该省公司要求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公司系统“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做到“国家电网”品牌标识必要项目使用率100%和使用规范率100%;努力创建“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一流单位。


  为确保实现“两个百分之百”的目标,江西公司要求各单位均要成立“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标准化建设领导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制订实施方案,把“国家电网”品牌标识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该省公司还特别强调,“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推广应用全面实行统一招投标、统一制作、统一管理,由省公司招投标中心统一确定资质优良的设计制作单位,对设计制作单位进行培训,从2010年1月1日起,未经培训并授权的设计制作单位禁止从事“国家电网”品牌标识设计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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