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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供电公司规范安全帽管理制度

2009-11-12 14:14来源:互联网关键词:供电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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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蓝青报道11月10日,福建省尤溪县供电公司OA网络公布了该公司员工上下班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或使用带有国网标志安全帽的人员名单并考核违章人员每人300元,这是该公司查找安全管理短板工作中的一项。该举措即充分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关怀的同时,也进一步推进了“创无违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据了解,该公司针对供电所员工抄表收费大部分员工都使用摩托车为交通工具,但有些员工对正确佩戴安全帽看成是一件区区小事,既不去详细地了解其正确佩戴要领,更没有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在一些人看来,电力安全帽子与摩托车帽是一样的,特别是骑摩托车未戴头盔或未按规定佩戴专用安全头盔,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骑摩托车员工上、下班安全,该公司出台了出台了《尤溪供电有限公司安全帽管理规定》。在规定中有安全帽的“责任管理”、“颜色管理”、“台账管理”和”标识管理”,对安全帽的领取、使用、保管及过期退还等方面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


  该公司还通过发布“关于骑摩托车佩戴头盔安全规定的通知”,要求员工骑摩托车正确戴安全帽,骑车时不接、打手机,严禁员工上下班骑摩托车使用带有国网标志安全帽。同时,还制定有效的查处机制及奖惩措施来增强了员工上下班途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同时,在公司OA网络上公布电力安全帽是防止高空发生物料坠落,安全头盔是防止侧面撞击等安全视频学习资料,要求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员工学习。该公司安监部还对公司本部及12个供电所骑摩托车的人员进行了两证即行驶证和驾驶证进行了摸底,并建立档案,对行驶证未年检的人员,责令限期年检,对无证人员和未年检的车辆禁止上路。


  该公司还通过“三措施”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一是,要求驾驶摩托车必须遵守《交通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倾注到员工思想中;二是,结合“三面红旗”管理体系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安全帽不戴或使用不当者,当月个人、所在班组摘红旗,同时取消个人年度“创无违章个人”的评先资格;三是,每位员工都有举报的责任,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起到带头作用、监督作用,并负责考核。公司安监部负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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