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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力公司建立三级责任体系

2009-12-28 10:36来源:国家电网报关键词:电力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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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1日,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布了《浙江省电力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三级排查实施办法》,建立三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以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降低各类重复、越级信访举报事件的数量。

  三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规定了浙江公司本部、地市供电局和浙江公司直属单位、县供电局和浙江公司直属单位所属单位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排查中的工作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负总责,对重要信访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抓重要信访问题的落实,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浙江公司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到的信访信息进行归纳整理,按照信访事件的轻重缓急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同时组建信访案件工作信息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信访案件工作信息库统一调配人员,实行异地协作或交叉查办信访问题。据悉,从明年开始,浙江公司将把信访举报三级排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体系进行考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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