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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2009年度电价执行及电费结算监管报告》发布

2010-09-14 15:29来源:电监会办公厅关键词:电监会电价执行电费结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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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国家电监会发布《2009年度电价执行及电费结算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首次将电价执行监管情况及电费结算监管情况联合发布。《报告》显示,2009年,电价执行总体规范,厂网电费结算形势较好,部分地区、少数企业仍然存在违反国家电价、电费结算政策的行为。

  从电价水平看,2009年标杆上网电价有升有降,总体水平不变,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2.81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2009年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为382.16元/千千瓦时,比2008年增长6.06%。电网企业平均销售电价为530.72元/千千瓦时,比2008年增长1.46%,平均购电价为382.59元/千千瓦时,比2008年增长4.81%,平均输配电价为150.56元/千千瓦时,比2008年下降4.75%。随销售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全国平均水平为26.83元/千千瓦时。2009年,全国39家省级以上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率为99.98%。

  《报告》显示,国家有关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较好。2009年,全国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42.36亿元,应支付可再生能源补贴47.33亿元,其中发电项目补贴45.58亿元,接网工程项目补贴1.71亿元,独立电力系统补贴442万元。2009年,全国执行脱硫加价电量18056.35亿千瓦时,比2008年增加5073.52亿千瓦时,增长39.08%。电网企业支付脱硫加价费用274.32亿元,比2008年增加76.74亿元,增长38.84%。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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