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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6家火电企业旁路烟道挡板铅封情况被督查

2010-11-26 10:35来源:北方新闻网关键词:内蒙古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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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为打好污染减排决胜战,切实加强对火电企业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内蒙古东部环保督查中心日前分3个督查组对通辽、赤峰、呼伦贝尔和兴安境内的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铅封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从根本上解决发电企业随意启用旁路烟道排放二氧化硫的问题。

督察组分别对海拉尔热电厂、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通辽发电总厂、霍林河鸿骏自备电厂、霍林河坑口电厂及元宝山热电厂6家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督查中发现,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由于运行负荷不足75%未通过168小时稳定运行试验不具备验收条件,且目前处于停产阶段没有实施铅封,通辽发电总厂4号机组暂未启动延迟铅封,其余4家火电企业均按照要求实施了铅封。督查组现场督查时重申,铅封后的企业开启脱硫旁路烟道挡板门时,必需提出申请,报当地环保局审批同意后,由所在地环保局派负责铅封工作的专人现场启封,并协同火电企业填好脱硫旁路烟道挡板的启封记录;火电企业维护检修工作结束或紧急情况消除后,立即关闭脱硫旁路烟道挡板门,并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重新进行铅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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